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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3-21 | 來源: RCI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圖片來源: CBC
星期伍,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決定,駁回加拿大總理哈珀對馬克·納頓(Marc Nadon)出任高法大法官的任命,這在加拿大歷史上是史無前例第壹次。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以6-1的投票結果裁定,馬克·納頓沒有資格加入他們的行列。
最高法院還裁定,法院的組成受到憲法保護,議會試圖通過預算案來改變“最高法院法令”( Supreme Court Act)違反了憲法。
去年12月,加拿大聯邦政府在預算案中引入了對最高法院法令的修改,以爭取使對馬克· 納頓的任命符合大法官的資格要求,然而,最高法院說,有關修改無效,因為政府無權對該法令單方進行修改,要修改該法令,需要加拿大所有省份壹致同意修憲。
加拿大最高法院由9位大法官組成,按照有關法規,其中必須有3位法官來自魁北克省。
在來自魁省的壹位大法官退休後,加拿大總理哈珀任命馬克·納頓接任,但這壹任命隨即引出爭議。
法語省份魁北克是加拿大唯壹壹個使用從法國法系繼承來的民法典的省份,加拿大另外的9個省份和3個地區則采用來源於英國法系的普通法,因此,最高法院要求來自魁北克的大法官必須是魁北克法院的法官。
然而,在獲得任命時,馬克·納頓是聯邦上訴法院的法官,不是魁北克法院的法官,因此其資格受到質疑。
星期伍最高法院的裁定意味著對納頓的任命無效。-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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