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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4-01 | 來源: 大公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李玉和”錢浩梁。江青賞識錢浩梁時說姓“錢”不好,並為她改名為“浩亮”,江青倒台他也被隔離,被認作“爪牙”投入監獄接受審查。最後被定為“犯有嚴重政治錯誤,免於起訴”。1982年初才恢復自由。而出來後馬上需要恢復被迫改掉的原名----錢浩梁。錢浩梁從演員到文化部副部長雖有“直升飛機”之嫌,但他確實是青年演員中的尖子,政治上要求進步,為人謙虛敦厚,文革前就加入了中國共產黨。京劇大師李少春對自己能有這樣壹個學生而感到高興,並力推錢浩梁作為配角在《紅燈記》的演出中頻頻亮相。但在他開始走紅的1965年,他在張春橋、姚文元的陣地《文匯報》上刊登了他的《為無產階級英雄立傳》壹文,文章當時在京劇界就有很大議論,錢浩梁畢竟只是配角而且是老師李少春提攜,怎能只字不提李少春呢?

1969年4月,錢浩梁“當選”為中共“九大”代表。起先,江青准備讓他當中央委員,找周恩來說了好幾次,但周恩來拒絕了江青的要求,但還是順利地“當選”為中共“九大”代表。後來周恩來讓錢浩梁正確對待,錢浩梁也表示“壹切聽黨安排”。1970年5月,浩亮開始參與國務院文化組對全國文藝的領導工作。1975年肆屆人大後不久,浩亮被任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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