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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14-05-21 | News by: 世界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专栏: 难民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在美国性侵罪成的哈维,获加拿大难民保护。(图:佛州司法部提供)
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名女子,被控非法与16岁男童发生性行为而性侵罪名成立,但她逃到加拿大沙省并申请难民获准。
现年47岁的哈维(Denise Harvey)原是地产房贷经纪,2008年被控五项与一名16岁男童发生性行为,将面对监禁30年的刑期。据悉这名男童是她儿子棒球队的队友,两人先後5次发生性行为,地点在男童家及她的办公室。
哈维在判刑前,於2009年11月与老公及儿子逃离佛州搬到沙省,一年半後的2011年4月遭皇家骑警拘捕。
其後她申请难民保护,理由是30年的刑期是「残忍及罕见的惩罚」,又坚称从未有犯过罪。
联邦移民及难民局(IRB)其後批准她的难民资格,根据联邦法院的文件披露,IRB认为没证据指出性行为是「未获双方同意的」,并指出只是由於年龄的差异才把这个肉体关系定为非法。
IRB裁定,哈维在加拿大的标准下,会同样面对「残忍及罕见的惩罚」,并指加拿大的标准并不符合国际所接受的标准。
联邦移民部之後对有关裁决提出上诉,联邦法院2013年7月裁定上诉得直,哈维失去难民资格。
法官的判词指IRB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解释哈维所争辩的「国际所接受标准」为何,因此发还IRB重新审议。到上周IRB再给予难民资格,并准许她申请永久居民资格。
有媒体意有所指的说,哈维若申请永久居民并获批准,就可以亨受加国的大部分福利,包括美国没有的健保,她也可以申请成为加国公民。
对於IRB的最终裁决,移民部长亚历山大的发言人透过电邮向媒体表示,政府在这宗案件的立场很清楚,「保守党政府承诺,给加国民众维持街头及社区的安全,尤其是对弱势的儿童。」
而 IRB 在接受媒体查询时,表示不会就个别个案作出讨论。哈维的代表律师也拒绝置评。
美国佛州的助理检察官则指哈维是被判有罪的罪犯,逃到加拿大是非法的,只要她踏入美国,拘捕令就即时生效。-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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