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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5-21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難民 | 字體: 小 中 大
在美國性侵罪成的哈維,獲加拿大難民保護。(圖:佛州司法部提供)
美國佛羅裡達州壹名女子,被控非法與16歲男童發生性行為而性侵罪名成立,但她逃到加拿大沙省並申請難民獲准。
現年47歲的哈維(Denise Harvey)原是地產房貸經紀,2008年被控伍項與壹名16歲男童發生性行為,將面對監禁30年的刑期。據悉這名男童是她兒子棒球隊的隊友,兩人先後5次發生性行為,地點在男童家及她的辦公室。
哈維在判刑前,於2009年11月與老公及兒子逃離佛州搬到沙省,壹年半後的2011年4月遭皇家騎警拘捕。
其後她申請難民保護,理由是30年的刑期是「殘忍及罕見的懲罰」,又堅稱從未有犯過罪。
聯邦移民及難民局(IRB)其後批准她的難民資格,根據聯邦法院的文件披露,IRB認為沒證據指出性行為是「未獲雙方同意的」,並指出只是由於年齡的差異才把這個肉體關系定為非法。
IRB裁定,哈維在加拿大的標准下,會同樣面對「殘忍及罕見的懲罰」,並指加拿大的標准並不符合國際所接受的標准。
聯邦移民部之後對有關裁決提出上訴,聯邦法院2013年7月裁定上訴得直,哈維失去難民資格。
法官的判詞指IRB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解釋哈維所爭辯的「國際所接受標准」為何,因此發還IRB重新審議。到上周IRB再給予難民資格,並准許她申請永久居民資格。
有媒體意有所指的說,哈維若申請永久居民並獲批准,就可以亨受加國的大部分福利,包括美國沒有的健保,她也可以申請成為加國公民。
對於IRB的最終裁決,移民部長亞歷山大的發言人透過電郵向媒體表示,政府在這宗案件的立場很清楚,「保守黨政府承諾,給加國民眾維持街頭及社區的安全,尤其是對弱勢的兒童。」
而 IRB 在接受媒體查詢時,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討論。哈維的代表律師也拒絕置評。
美國佛州的助理檢察官則指哈維是被判有罪的罪犯,逃到加拿大是非法的,只要她踏入美國,拘捕令就即時生效。-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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