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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6-07 | 來源: 中紀委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紀委網站解釋違紀通報中"與他人通奸"措辭

人民網北京6月7日電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今日刊文《從壹個熱詞看黨紀嚴於國法》。全文如下:
6月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曾發布消息: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在違紀情況通報中,出現“與他人通奸”的措辭,引起輿論和社會的廣泛關注,網上也壹時成為熱詞。
“通奸”指有配偶的壹方與配偶以外的異性自願發生性行為,屬於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在我國的刑法及相關法律中,壹般情況下,沒有對通奸作出定罪的 規定。但是在黨紀中則有對通奸的懲戒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壹百伍拾條明確規定:與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 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由此可見黨紀與國法的關系。黨紀嚴於國法,黨員違法必先違紀。國法是每壹個公民必須遵守的,黨員和黨員幹部不能混同於普通群眾,不僅要遵守國法,更要遵守黨紀。要時刻以黨紀為准繩約束自己,強化組織意識和紀律觀念。-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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