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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6-25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有些時候人難免有叁急,但即使如此,也不要隨便在公眾地方小便。壹騎單車人士日前因為於溫哥華警察局總部外,在3個警務人員面前小便,公然排戰法律,結果被指違反附例,接下250元告票。
警方稱,該騎單車人士衣著光鮮,而他所使用的單車,估計價值3,000元。此外,警方續道,市民如果碰到人有叁急的問題,就應該問問有沒有公共洗手間可借用。
在告票上,寫下該男子在溫市甘比街(Cambie St.)違反有關衛生附例,指他在公眾地方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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