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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8-09 | 來源: 華爾街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州 | 字體: 小 中 大
美國壹位聯邦法官周伍駁回了壹項備受關注的3.245億美元的和解提議,理由是和解金數額太小。此案原告稱,硅谷大公司相互串通不雇用彼此的員工,連續伍年壓低工資。
代理蘋果公司(Apple Inc.)、谷歌公司(Google Inc.)、英特爾公司(Intel Corp.)和奧多比系統公司(Adobe Systems Inc.)6.4萬名現任和前員工的律師之前曾同意和解,賠償這些員工2005年至2009年期間損失的工資。
但美國聯邦地區法官Lucy Koh以書面裁定書駁回了和解提議。她寫道:法院認為和解金總額低於合理范圍。
這位法官表示,這份和解協議提供的賠償款小於皮克斯動畫工作室(Pixar Animation Studios)、Lucasfilm Ltd.和財捷集團(Intuit Inc.)員工的獲賠款,那些公司去年共向員工支付了2000萬美元用於和解。該法官稱,若要達到同樣比例,谷歌、蘋果、奧多比和英特爾的和解金總額應至少達到3.8億美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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