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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12-14 | 來源: 星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校園 | 字體: 小 中 大
(多倫多12日加新社電)安省省議會周贰以61對27票通過新法案,阻止省內學生在18歲前輟學,違章者可能失去駕駛執照。在加拿大,安省是第1個用駕駛執照規范青少年求學的省份。
安省省長麥堅迪(Dalton McGuinty)說,新法規最近修訂,罰規不及最初的議案嚴厲,但它發送強烈信息,學生在18歲前輟學,就要面對曠課法庭,可能失去駕駛執照。
新法令也規定,如果有人在上學時間雇用學生,學生、家長和雇主可能被判罰款,罰金最高1,000元。
論者說,省府應該解決社會問題、提高學生求學的意願,而不是在法律上造文章。
新法要求青少年留在學校的時間,比從前長2年,但學生可以用不同方式考取畢業文憑,比如參加學徒、實習項目,這些學分需由高中校長批准認可。
省府1年前提出法案,引起壹些爭議,它當時要求學生證明,他們在領取得駕駛執照前有上學讀書。但政府隨後承認這項措施難以執行,於是修改法案。按照新法案,曠課法庭處理的小部分學生會失去駕照。
壹些論者對這個修訂表示滿意。他們說,政府使用鼓勵而非懲罰措施,能將孩子留在學校更長時間。但也有人說,單靠法令不能阻止青少年輟學。
安省中學教師聯盟(Ontario Secondary School Teacher's Federation)主席金伯利-揚(Rhonda Kimberley-Young)說,省府應該檢討課程,確保課程滿足學生需要和興趣。她說,應用類課程太難,會打擊學生信心。 (明報)-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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