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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1-14 | 來源: 新華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昨日(13日),炮制“中石化非洲牛郎門”等謠言的傅學勝在上海閘北區人民法院受審。法院當庭作出壹審判決,以誹謗罪判處被告人傅學勝有期徒刑2年9個月。此前的10月23日,“牛郎門”謠言受害人中國石化國際事業公司招投標處處長張某先後將涉嫌發布造謠文章的兩家網站告上法庭也獲得勝訴,法院判決兩家網站的主辦公司向原告張某道歉並分別賠償其3萬元和1.5萬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傅學勝於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期間,采用捏造損害被害人徐某、吳某某、馬某某等多人名譽的事實等手段,在網絡上散布謠言,引發網民累計達數拾萬次的點擊及大量跟帖、負面評論,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據新華社報道,傅學勝曾編造《“情婦”舉報副區長、公安分局長》造謠誹謗網帖,稱某位副區長、公安分局長“貪污受賄20多億、擁有60多處房產、包養10多名情婦,並殺害企業家黃某”。該帖文迅速被境內外網站、微博大量轉載、評論,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轟動壹時的中石化“非洲牛郎門”事件也是傅學勝精心策劃、惡意編造的謠言。
據新華社報道,2012年12月底,傅學勝因參與中石化某項目招標失利心懷不滿,炮制出《俄羅斯艷女門續集:中石化再曝非洲牛郎門》的造謠誹謗網帖,稱“中標的公司利用‘非洲牛郎’對中石化負責招標工作的壹名女處長實施性賄賂,才得以中標並獲利40萬美金”。
為達到“轟動效應”,傅學勝還專門花數千元雇傭了網絡水軍進行轉載頂貼、惡意炒作。該網帖迅速成為網絡熱帖,3天內百度搜索相關信息達11萬余條,嚴重損害企業形象,尤其對當事人及家庭造成了巨大傷害。
庭審中,公訴機關向法庭出示了被告人傅學勝的供述和辯解、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新浪微博截圖、工作情況等證據;被告人傅學勝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或未正面回答,或予以否認。辯護人依法為被告人傅學勝作了辯護。合議庭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
法院認為,被告人傅學勝捏造虛假事實,並通過網絡予以發布,情節嚴重,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贰百肆拾六條的規定,構成誹謗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壹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伍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伍百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以誹謗罪追究刑事責任。閘北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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