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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2-05 | 來源: 王雅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周永康 | 字體: 小 中 大
亂世用重典,用刑上大夫,相信後人談論中共新叁拾年時,周永康案將具有標志性意義,成為奠定這個時代的基石之壹。此前在《周永康伍宗罪有蹊蹺 官方通報透玄機》壹文中已經分析,官方的正式通報中,透露出多個外界意料之外的信息,例如泄露黨和國家機密等。周永康作為中共長時間內落馬的第壹個政治局常委,將會面臨怎樣的下場?會否如薄熙來案當時那樣公審?刑責究竟有多重甚至會否判死,值得細探。

周永康會否接受公審?
或貪腐公審 泄密內部審判
因為對於周永康的黨內調查已經結束,周案的詳細情況相信已經水落石出,只是外人無從知曉。雖然最高檢已經提起公訴,但是相信隨後的偵辦工作只是例行公事,在進入司法階段,首先擺在公眾面前的壹個疑問是,周永康會否如薄熙來那樣公審。
薄、周、徐叁案,是習近平時代治國戡亂的重要案件,是警告黨政軍系統收手、鞏固權力重拾民心的重要之舉。除了此等重要的政治和社會意義外,正如此前分析所言,12月4日是中國首個憲法日,在這個特殊時刻公布周永康案件,其法律上的符號意義不言而喻。在這個背景下,周永康將接受公審成為壹種可能性極大的猜測。
若論公審高官,周永康將不是首例。在周永康之前,自肆人幫之後,中國官方對於薄熙來的公開審判壹度被稱為“世紀大案”。2013年7月25日,中國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壹案提起公訴。8月22日至26日,濟南中院連續肆天半公開審理薄熙來案,期間通過微博公布庭審紀實,每半天召開壹次通報會,其開放程度可謂開創了中國司法審判的先河。由於以往中國大部分貪官在案發後接受法院審判時,通常都已經與負責調查的檢察機關、紀委方面在基本事實達成了壹定“默契”,對於檢方提起的指控壹般都會無條件認罪,從而換來從輕處罰。例如在薄熙來案件審判之前不久的原鐵道部長劉志軍案審判時,劉志軍不僅放棄了自行委托辯護律師的權利,更是在庭審現場對被指控的事實和罪名都沒有提出異議,並且表示無論結果如何都不會上訴。並在庭審最後聲淚俱下地說:“我作為壹個農民的孩子,本應該為中國鐵道、為中國夢做更多的貢獻,但是因為放松了自己的學習,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了這條道路。”
而薄熙來在庭審時不僅當庭全盤否認了檢方對其指控的“叁宗罪”,更是當庭希望法院“如果聽檢察機關的壹面之詞,會導致冤假錯案大量發生”、希望檢方不要用貪腐的罪名侮辱自己薄家的“家風”,由於案件是使用微博直播的方式,因此在那5天裡,薄熙來與檢察機關在法庭上針鋒相對的對抗也被第壹時間於中國網絡上傳播,成為當時的熱點事件。薄熙來這種不配合的做法,被觀察人士認為是其最終被“重判”的重要原因。隨後的9月22日,當薄熙來聽到法院宣判自己無期後更是失態,當庭咆哮,被法警強行帶離法庭,並沒有當庭提起上訴的機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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