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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2-06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多倫多壹名12歲少女及14歲青年涉嫌擄拐嬰兒及行劫,警方周伍合共控以10多項罪名。有輔導員表示情況罕見。也有律師表示,控罪顯示14歲疑犯曾經有前科。
刑事律師陳贊圓周伍接受A1中文電台時事節目《A1出擊》訪問時表示,14歲疑犯可能上成人法庭受審,但機會不大,因為他始終是兒童。他表示雖然涉及控罪嚴重,其中兩項違反保釋等控罪,反映疑犯已經面對其他刑事控罪,但檢控官很少會要求14歲疑犯上成人法庭受審,通常涉及很嚴重的罪名例如謀殺,才會這樣做。要18歲以下疑犯上成人法庭,主要是由於要疑犯接受較長的刑罰,但也要考慮疑犯上成人法庭的心理因素等。
溫哥華Opendoor事工行政主任盧健恒向該節目表示,輔導邊青多年,都未見過這個年紀涉嫌拐帶的個案,但由於他處理過12歲小童企圖謀殺,已經在監獄度過兩年的個案,因此認為擄拐案件並不驚人。
警方周伍表示兩名疑犯相識,但未知擄拐的動機。盧健恒指,這類童黨不屬於有組織幫派,只是叁伍成群犯案,很多時是受朋輩影響,其他人犯案並挑戰他們是否不敢做而跟風。他表示電視喧染暴力和家庭影響,都是可能令10多歲小童涉嫌擄拐的原因。他曾經見過柒歲就吸毒和打劫個案,柒歲吸毒的個案就是因為9歲哥哥吸毒,而跟哥哥壹起吸毒。他認為司法制度對年青罪犯判刑太輕,就算社工也難以協助重犯的青年重回正軌。
倡加重青年罪犯刑罰
他解釋,青年初犯時會很懼怕而較乖,但後來經歷法庭洗禮,發現判刑不重就會重犯。有青年甚至告訴他,到山窮水盡時,會故意犯案入監「養肥自己」,出監後再犯案。他認為司法制度需要對青年罪犯加重刑罰,才能協助他們重新做人。他接觸到的青年罪犯個案,能成功中學畢業,多數都是判得較重的人。
東倫青年服務中心社工張靜雯表示,從未處理類似的擄拐個案,對此感到震驚。她表示,曾處理過14歲有前科的個案,都是由較輕的罪行開始,例如是偷竊或打架,後來就變本加厲。但她也曾經有成功輔導,重回正軌的個案。特約記者楊婉文-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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