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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12-13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多市市議員馬模尼提(Giorgio Mammoliti)承認於2010年選舉經費超支,違反《市政選舉法》5項罪名其中4項,被判罰款1.75萬元。
現任約克西第7選區市議員的馬模尼提,承認的肆項罪名包括超支至少壹萬元、提交虛假財務記錄、未有存備競選開支記錄。壹項罪名因與另壹項重復而被擱置,另有壹項被撤回。
馬模尼提被市府合規審計委員會發現有關選舉超支略高於1.2萬元,或將面對特別檢控官的審訊,最高刑罰為革職。
僅外聘會計師
法院「認為被告在任何時候行為真誠,或在任命財務助理方面判斷錯誤」,並因證據裁定被告的競選缺乏內部會計專才,只有外聘會計師提供表格予競選義工填報,故出現錯誤情況。馬模尼提最初競選市長,其後改為競選市議員期間仍繼續為競選市長籌款,令問題更為復雜,包括訂購印有「馬模尼提團隊」上衣的3,390元等開支並沒有記錄。
支持調查馬模尼提開支的監察組織「多倫多公平選舉」(Fair Elections Toronto)總監弗登塞勒(Adam Chaleff-Freudenthaler)指,裁決「極不公正」,而檢控馬模尼提符合公眾利益,法庭毋須逃避有關審訊。綜合報道-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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