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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1-18 | 來源: 南方周末 | 有2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到東南亞國家追逃,最主要的就是發現線索;而到美加澳新等國追逃,則要提供更完整的證據鏈。”有時光壹個引渡,需要的材料堆起來有壹米高。

追逃行動組團隊中有經濟學博士、法律碩士,還有英國留學的海歸。
“在異國他鄉沒有執法權,壹旦冒失行動,不但會遇到阻礙,還可能觸犯外事紀律,引起不必要的外交糾紛。”
2015年1月8日,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孟慶豐向媒體披露,歷時近半年的“獵狐2014”行動,共抓獲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680名,其中,緝捕歸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
此外,隨著壹大批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的歸案,若幹多年未結案的“斷頭案”將出現轉機,“狐狸”的背後是否還有“老虎”,也將水落石出。
這是中國第壹次集中的海外追逃行動。2014年7月至12月底,公安部組織全國公安機關開展了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代號“獵狐2014”。公安部共向九拾余個國家和地區執法機關發出協查請求,派出柒拾余個境外緝捕組,抓獲的逃犯涉及69個國家和地區。
和在國內執法不同,中國警察在國外沒有執法權,不能攜帶武器,語言不通、法律有別。在完全有別於國內的陌生環境中,他們如何將290名藏匿國外的犯罪嫌疑人緝捕歸案,又是如何將390名在逃者勸回投案的呢?
沒有執法權的境外追逃
“進賭場了?賭了沒有?”
“進去了,也賭了。”
“贏了沒有?”
“贏了,大獲全勝。”
這段對話,發生在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劉冬與他手下警員武文之間。劉冬的另壹個身份是公安部“獵狐2014”行動辦公室(以下簡稱“獵狐辦”)負責 人,武文則是“獵狐”行動小組成員。按公安機關有關規定,警察嚴禁參與賭博,違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不過,劉冬不但沒有處分坦言“進了賭場也 賭了”的武文,反而表揚了他。
為了抓捕壹名潛逃到烏幹達的犯罪嫌疑人,獲得線索的武文,化裝成賭客潛入當地賭場,並最終在烏幹達警察的協助下,成功將其抓獲。
“境外追逃,是以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國家法律為規則的游戲,我們遵循人家的法律開展追逃工作。中國警察不能在國外執法,不能攜帶武器,不能穿中國警服。”公安部經偵局壹名追逃警員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
武文進賭場追逃,正是遵循上述游戲規則。根據獲得的線索,在逃者經常在烏幹達壹家賭場出沒,但該賭場有持槍保鏢。手無寸鐵的武文和同事到達烏幹達後,通過中國大使館聯系了當地警察。但因為無法確定在逃者何時在賭場,兩名當地警察陪著武文蹲守數日後回家休息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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