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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2-07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Target | 字體: 小 中 大
現正進行清倉銷售的美資百貨公司集團Target,17,600名員工可以透過總公司成立的「雇員基金」,獲得至少16周遣散費。有代表工人的律師認為,相關做法雖然不是先例,但對勞資雙方來說都是正確方向。
計算方法遭質疑
代表律師菲爾波特(Susan Philpott)指出,以往每當有企業宣布破產,工人按慣例只能與債權人壹起追討工資,所得最終金額通常比實際追討的少。
是次Target撤出加國市場,美國總部卻為加國工人成立壹個現值9,000萬元的基金,確保每個工人都可獲16周遣散費。
部分Target工人則認為,基金計算方法有問題,因為大部分在總公司工作的員工,已經收取16周遣散費各散東西,留守分店至5月最後壹刻的工人,也只獲得16周的賠償。
她說:「我很同情他們,這看來不公平,但卻是合法。沒有人知道分店會運作至最後壹刻。」清盤人已通知Target,大減價速度將會加快,分店也可以比原定時間提早關閉。
專門負責雇員訴訟的律師盧布林(Daniel Lublin)指出,日後若再有企業清盤,代表工人的律師可以援引Target為例子,但對於被裁員的工人就不適用。綜合報道 資料來源:星報-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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