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5-02-27 | 來源: 澎湃新聞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春節專欄 | 字體: 小 中 大
“假期還沒休夠,聽說那個叫馬雲的又中了壹槍。”2月27日下午,阿裡巴巴創始人馬雲通過個人微博回應關於其個人捐贈流向海外的說法,稱看了這壹說法感到吃驚,“春節期間引來很多人對我的指責,甚至有關部門也表示了關注”。馬雲表示,該說法“不科學、不嚴謹、不負責任”。


馬雲個人微博截圖
馬雲在回應短文中澄清,2014年,他和阿裡巴巴股東蔡崇信確實捐贈了“相當大的壹筆資產”,“考慮到目前中國公益慈善基金設置制度尚未完善,而且我們捐贈的是海外上市公司的資產,為了方便早日開展工作,所以我們只能先把基金注冊在國外,等待國內機構的設立後就立即進入工作”。
馬雲表示,“基金注冊在哪兒不等於錢花在哪兒”,他和蔡崇信捐款之初就達成共識,這筆捐贈的絕大部分,將會用在中國的環境保護、教育、醫療衛生以及公益基礎建設和公益人才培養上,“當然作為地球公民的壹分子,基金的壹部分資金也會投入到中國以外的公益慈善事業”。
2014年中國大額捐贈80%流向海外,馬雲和蔡崇信捐出的善款占總額近80%,其中馬雲捐出價值169億元的阿裡巴巴股份,蔡崇信股份捐贈額度為72.4億元。消息傳出,引來公眾側目。
當日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發布《2014中國捐贈百傑榜》。榜單顯示,去年入選該榜單的中國捐贈前100人,捐贈總額(含承諾)達到304.16億元,其中80%捐贈款流向海外。
“不排除這些捐向境外的大額捐贈,未來會再回到國內從事公益。”財經網援引中國公益研究院研究員章高榮的分析稱,之所以流向海外,主要是由於國內大額股權捐贈領域相關稅收制度不健全所導致。
財經網報道稱,據了解,自曹德旺、海航集團捐贈大額股權以來,股權捐贈所遇難題壹直未解決。按現稅法規定,股權捐贈類同銷售,捐贈者只能享受當年利潤總額12%之內免稅,多出部分仍要納個人或企業所得稅;而受捐的慈善機構則在股權增值後,同樣面臨著要繳納大筆增值稅的壓力。“在國外,對慈善機構類似股票增值所得的全部消極收入免稅”,研究人員認為,股權捐贈的稅收優惠障礙,可能是讓企業家選擇海外捐贈的壹大原因。-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