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5-03-09 | 來源: 網絡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假如你生活在1983年,你得被槍斃多少回了
83年嚴打,那個時代的人應該印象深刻:
案例1:
在1983年“嚴打”中,壹個王姓女子因與10多名男子發生性關系而以流氓罪被判處死刑。面對死刑判決,這王姓女子說了這麼壹段話:性自由是我選擇的壹種生活方式,我的這種行為現在也許是超前的,但20年以後人們就不會這樣看了。不幸而被言中,在20年後的今天,盡管性自由仍未成為主流的社會道德,但人們對於性行為已經寬容多了。在刑法中流氓罪已經取消,與多人發生性關系,只要不妨害公共秩序,連犯罪也構不上了,更不用說判處死刑。
我們可以將王姓女子的命運與時下網上流行的木子美比較壹下。木子美不僅放縱性行為,而且在網上公開記載**體驗的日記名曰《遺情書》。據《遺情書》記載,木子美性放縱的方式多種多樣:不僅頻頻更換性伴侶,還曾經當著朋友的面與朋友的朋友性交。此外,日記內容顯示,木子美並不拒絕參加多男多女集體性派對。著名社會學專家李銀河在聽說木子美其人其事後,認為這標志著“在中國這樣壹個傳統道德根深蒂固的社會中,人們的行為模式發生了劇烈的變遷”。木子美性濫交而走紅壹時,名利雙收。但王姓女子卻為此喪失了生命,這真是壹種悲哀!
在83年的嚴打活動中如你穿成這樣,就得給判個拾年贰拾年的還可能槍斃。(1983年中國大陸)當時壹位男青年為其女友拍了壹些穿著較為暴露的照片,僅僅因為這個,男青年被判處死刑,女青年被判了有期徒刑!
案例2:
肆川瀘州納溪有壹姓王的小伙,在壹路上和同伴打賭敢親女孩嘴嗎?結果真的去親了過路的壹女孩。被抓後,還真的被判死刑,槍斃了,轟動了當地。過了好多年,據說公共安全專家給家屬賠償了200來錢了事。
案例3:
1983,鄭州市上街區,男女談戀愛,由於雙方家庭條件懸殊過大,女方家長壹直不同意婚事,無奈女方毅然決然和戀人半公開同居以此來要挾父母就犯,女方家長聞之大怒,叫來眾多親朋好友強行把女搶回並對男青年大打出手。誰知男青年對此女是壹往情深,盡管受到如此待遇也對女方癡心壹片,仍隔叁差伍‘騷擾’女方。女方家長終於下了毒心,把女兒關在家中洗腦壹月有余,硬是誘逼著女兒告男方**,並拿出了之前准備好的‘證據’......賃著女方家的社會關系,不出壹月,男青年命喪刑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