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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3-19 | 來源: 檢察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廖小波不抽煙,不貪杯。他斂下的受賄巨款,除買下了八套住宅外,有的存進了銀行,有的則堆放在家中。搜查他家時,壹扎扎現金、數百萬元的各種購物卡,辦案人員驚呼不可思議。

1.窮根究底 偵查員掘出貪腐證據
2012年8月,正是南國盛夏的炎熱酷暑最為炙人季節中的壹天,壹條指令從北京專線發至廣西―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以下簡稱自治區檢察院)依法查清自治區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廖小波涉嫌職務犯罪的問題。隨令附送的簡短材料表明,最高檢在查辦其他職務犯罪案件的過程中,發現了廖小波有收受他人賄賂的違法嫌疑。
廖小波,男,1958年11月出生於廣西全州,漢族,研究生文化,1973年12月參加工作,曾在國家交通部工作,後調廣西,曾任自治區交通廳黨組成員、副廳長,2007年廳長病休期間,曾代行主持全廳工作;2008年後,調任自治區鐵路建設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2009年以後又調任自治區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此外,他還同時擔任西南交通大學客座教授,並身兼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客座研究員之職。廖小波的簡歷顯示,他在廣西工作20余年間,憑借自己的執著與努力,成為全區乃至全國交通基礎建設系統學優才贍、成績突出的佼佼者。
壹份堪稱出類拔萃的人生紀錄,濃縮的是壹個位高權重的領導幹部豐富非凡的人生積澱,也喻示了壹場即將在檢察官與貪腐者之間正邪較量的尖銳和艱巨。自治區檢察院反貪幹警立即展開初查工作。
無需細述反貪幹警東奔西跑,收集證據的艱辛,也不用表述他們怎樣殫精竭慮、條分縷析梳理材料所投入的細密心機,廖小波涉嫌收受50萬元人民幣、持有遠超其家庭合法收入的2100余萬元可疑存款、同時還擁有8套房產等基本事實,被反貪幹警逐壹調查清楚,並固定下了相關證據。
2013年6月7日,自治區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廖小波立案偵查。立案當日,自治區檢察院反貪幹警依法搜查廖小波的住宅,當場起獲800余萬元的現金和信用卡。2013年9月27日,廖小波被依法逮捕並送往看守所羈押。
2.知機識變 嫌疑人選擇棄暗投明
突然來到的壹切,令廖小波做夢也沒料到,他甚至連“山雨欲來風滿樓”的征兆也沒感知到壹絲半點。頭壹天還在發改委的辦公室裡工作,次日就被帶走了。
廖小波1973年下鄉插隊,回城之後先後在全州縣紙板廠、全州縣汽車修配廠當工人,這期間,他的勤勞和聰明使得他很快從壹幫工友中脫穎而出,並當上了工廠的團支部副書記。當年,正是文革後恢復高考不久,許多有志青年均紛紛撿起丟了幾年的學校課本,刻苦學習,爭取考上大學,廖小波加入了這個行列,並在1982年9月考入重慶交通學院的管理工程系交通運輸管理工程專業,肆年的本科學習後,他被分配到國家交通部政策研究室,成為工程管理司的壹名國家幹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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