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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4-25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加國校園 | 字體: 小 中 大
聯邦高法院24日判決溫市壹所公立法語學校的壹群家長勝訴,稱提訴人的子女在該所小學習法語的權利不應遭剝奪。這場歷經伍年的訴訟出現峰回路轉的大翻盤。
2010年時,溫市Ecole Rose-des-vents法語小學的壹群家長入稟卑詩高等法院,控訴他們的子女在該校接受的教育品質,不如其他以英文教學的公校。
卑詩高院於2012年裁示,根據人權憲章,家長有權讓子女接受全法語教育,而他們要求學校的設施和教學品質並未被滿足。省府提出上訴。
但是卑詩上訴法庭駁回該項裁決,認為判案並未考量提供較好學校設備及教學的成本。
家長們不服,全案官司壹路打到聯邦最高法院。聯邦高院24日以柒比零無異議通過,裁決「訴訟涉及的爭議,依人權憲章解釋,問題的核心應於對學生提供的教育品質,而非成本」。
高院的宣判等於推翻卑詩上訴法庭的決定,維持卑詩高院判決,同時裁定有關法語學校的教學資源和設備問題,應由卑詩省府處理。
代表家長提訴的律師魯勞(Nicolas Rouleau)表示,家長們為爭取教育平等權益已經奮戰多年,得知聯邦高院的宣判後,非常激動、高興。
省教育廳長法斯本德(Peter Fassbender)回應稱,省府正在評估高院的判文及其法律涵意。
卑詩高院於2012年裁示,根據人權憲章,家長有權讓子女接受全法語教育,而他們要求學校的設施和教學品質並未被滿足。省府提出上訴。
但是卑詩上訴法庭駁回該項裁決,認為判案並未考量提供較好學校設備及教學的成本。
家長們不服,全案官司壹路打到聯邦最高法院。聯邦高院24日以柒比零無異議通過,裁決「訴訟涉及的爭議,依人權憲章解釋,問題的核心應於對學生提供的教育品質,而非成本」。
高院的宣判等於推翻卑詩上訴法庭的決定,維持卑詩高院判決,同時裁定有關法語學校的教學資源和設備問題,應由卑詩省府處理。
代表家長提訴的律師魯勞(Nicolas Rouleau)表示,家長們為爭取教育平等權益已經奮戰多年,得知聯邦高院的宣判後,非常激動、高興。
省教育廳長法斯本德(Peter Fassbender)回應稱,省府正在評估高院的判文及其法律涵意。-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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