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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5-15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李森(Peter Sum Li,譯音)於1990年在加國取得難民身份,但他壹直沒申請入加籍,反而17度持中國護照返回中國及香港結婚、經商,之後因刑事罪在加拿大坐牢,最終被取消難民身身份。李森不服上訴,但被法院駁回,這意味著李森已經沒有了合法的身份,遣返是他的唯壹出路。
據2009年加拿大聯邦法院文件顯示,李森,出生在中國,1990年獲難民身份,兩年後成為永久居民。李森和第壹任妻子有兩個孩子,離婚後再婚,與他的第贰任妻子生活了8年。2013年,聯邦公共安全部向移民及難民局(IRB)申請終止李森的難民保護及難民身份。
據星島日報報道,李森不服上訴,法官在判決書裁定,李森既然獲加國永久居民身份逾20年,但遲遲未申請入籍,除赴中國香港外,還曾持中國護照赴美國、委內瑞拉、及泰國等地旅行,顯然是比較需要中國領事保護而非加國提供的難民保護,最終裁定駁回李森上訴,並同意IRB取消他難民身份的決定。

以“生抽王”掩護運毒被捕
2004年溫哥華壹個利用中國大陸生產的“生抽王”醬油和米粉作掩護走私毒品的亞裔運毒集團,被皇家騎警和加拿大海關聯合偵破,這是加國查獲有史以來第壹宗制造搖頭丸的主要原料甲級 MDP2P 走私案。54歲的本拿比居民李森是此案4名嫌疑人之壹,被控與走私 MDP2P 走私案有關的密謀制造搖頭丸罪。
騎警在溫市壹間私人儲物倉庫內起出制造搖頭丸的 1778 公斤液態 MDP2P,估計可制作 2120 萬顆搖頭丸。同時查獲的有73 萬 280 美元和 7 萬 2090 加元現鈔,1598 磅大麻,71 公斤搖頭丸粉末,12 公斤古柯鹼,以及 650 條香煙。
警方說,李森是警方熟知人物,是積極參與有組織犯罪團體的成員。
曾是加拿大付贖金最高的被綁架者
2006年發生華裔毒販“黑吃黑”綁架勒索案,6個毒販於2006年2月22日在本拿比綁架華裔毒販李森、李森當時的潘姓妻子(Jennifer Pan)以及他們的朋友程曉(Xiao Cheng),並把叁人禁錮在烈治文壹幢大屋。而此時的李森正戴電子腳鐐在家中軟禁,他於2007年11月被判入獄13年。
李森夫婦被勒索300萬加元,後來他的親友在溫哥華、多倫多和中國等地,交付至少130萬加元。在李森答應籌錢交付其余贖款的情況下,叁人終在2006年3月19日獲釋。綁架者當時警告李森不得報警,否則對家人不利,但李森妻子獲釋後報警。-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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