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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6-04 | 來源: 世界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陪審團宣布納多爾與柯蘿蒂兩項罪名成立,但因為警方可能濫用誘捕手法,兩人未來仍有翻案的可能性。圖為納多爾(前)和柯蘿蒂。(騎警提供)
經過多天退庭商議,陪審團2日就2013年國慶日意圖恐攻卑詩省議會案做出裁決。涉案嫌犯納多爾(John Nuttall)與柯蘿蒂(Amanda Korody)各判兩項刑事罪名成立。但法官仍需就警方行動是否有問題進行辯論聆訊,形成「罪名成立但未正式罪成」的罕見情況,更引出警察可能濫用「誘捕方式」辦案的疑慮。
該起發生於2013年國慶日的意圖恐襲案件受到各方矚目。警方和國安及情報機關跟蹤及監視後,確認兩人企圖於7月1日國慶日,在省議會大樓外慶祝會場等處設置壓力鍋炸彈,危害公安,采取行動將他們逮捕。
經數個月審訊後,柒男伍女組成的陪審團5月30日退庭商議,於2日下午5時許做出結論,判定納多爾與柯蘿蒂各兩項罪名成立,分別為共謀濫殺無辜,及意圖恐襲而持有和引爆炸彈。雖然恐襲罪未成,但兩人仍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兩人聽審時並無太多表情,但納多爾用手指比了心形,給自己的伴侶,也是同樣被認為有罪的柯蘿蒂。
隨著審訊的進行,顯示警方是以派出臥底探員與兩人接觸的方法調查,但由於警方介入行動太深,出現了陷人入罪的「誘捕」疑慮。被告的律師桑福德(Marilyn Sandford)在罪名成立後,仍堅持警方誘捕陷害,整場犯罪根本是警方制造,兩人應該獲釋。
雖然檢控官堅持警方並非誘捕,但由於爭議太大,法官布魯斯宣布從6月9日開始就警方的誘捕程序做出預計壹個月的辯論聆訊,有結果前不會正式罪成,也就是說雖然陪審團在2日宣布納多爾與柯蘿蒂兩人有罪,但並非正式的罪成,屬於司法史上罕見的情況。
在加拿大刑法中,誘捕並非用於判斷被告是否有罪的依據,但若警方的行動過不公正到足以影響司法審判或系統時,則有濫用程序嫌疑。法官將就納、柯兩人是否遭到警方誘捕獨自作出判斷,若法官認定警方程序有誤,決定中止審判程序,則納多爾與柯蘿蒂將等同無罪,可望獲得釋放。
在法理上,警方可以提供犯罪的機會,但不能誘人犯罪,然而仍存在許多的灰色地帶,在此次省議會炸彈案審訊過程中浮上台面。
經數個月審訊後,柒男伍女組成的陪審團5月30日退庭商議,於2日下午5時許做出結論,判定納多爾與柯蘿蒂各兩項罪名成立,分別為共謀濫殺無辜,及意圖恐襲而持有和引爆炸彈。雖然恐襲罪未成,但兩人仍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兩人聽審時並無太多表情,但納多爾用手指比了心形,給自己的伴侶,也是同樣被認為有罪的柯蘿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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