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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6-17 | 來源: 新浪微博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移民新聞 | 字體: 小 中 大
在論壇裡和QQ群裡看到關於這個問題的各種各樣的說法,壹開始是人雲亦雲,之後越來越多人言之鑿鑿地說離開美國半年不回去綠卡就失效,再接著就是更多的人信以為真。總而言之,我經常看到很多人問:拿到綠卡可不可以回中國?最長可以在中國待多久又能保住綠卡……等等的問題,但是答案卻是有誤導成分的。
新移民第壹次入境時,海關的移民官會在你的護照上蓋章並寫上壹個A開頭的號碼,這個就是你的綠卡號碼。當移民局拿到你的入境記錄後便會為你制造綠卡。正常情況下,入境壹個月左右你就會收到你的綠卡。萬壹中間有延誤,或者你需要在收到正式綠卡前再次進出美國,你的護照上那個號碼足以證明你的美國居民身份。
拿到綠卡後,是不是離開美國超過半年綠卡就自動失效?答案:當然不是!那為什麼有這種說法?移民法沒有規定永久居民不能離開美國超過半年,它規定的是,如果你離開美國超過半年,那你的連續居留時間被打斷,入籍必需的那5年就要重新計算,除非你能夠證明有很重要的事讓你必須離開美國半年以上去處理。
如果你需要離開美國超過壹年,你必須申請回美證。回美證是證明你有意回到美國長期居留的壹個證明,有效期為發出日起兩年。也就是說,拿著回美證你可以離開美國壹年以上但不超過兩年,兩年內你必須至少要回美國壹次。如果你打算申請回美證,你應該在申請被批准後才離開美國,因為移民局有可能需要你去按指紋。假如你已經離境而無法提供指紋,移民局可以拒絕你的回美證申請。除了回美證,再次入境時應盡可能多准備關於你打算居留美國的證據,例如你在美國購買了房產或汽車,你有美國駕照,你在美國有儲蓄賬戶,你的孩子或父母仍然在美國長期居留等等。但是要注意,回美證不能保證你壹定可以順利回來美國,最終決定權在移民局海關官員手上。如果他們認為你並不打算長期在美國居留,他們隨時有權取消你的綠卡身份。
舉個實例:我媽媽申請了回美證,離開美國大約1年8個月再回來,入境時解釋需要回國看病和療養,因為在美國沒有醫療保險(我姨夫是香港的私人醫生,為我媽寫了壹封英文的證明信),憑回美證和綠卡我媽媽順利入關。當然,事實是我媽媽在國內還沒有退休,要回去繼續工作。
最後,很多人傳言的,只要每半年回美國壹次,就永遠不必擔心綠卡失效。事實又是不是這樣,當然也不是!和我上面提到回美證時所說的壹樣,能不能讓你入境或者會不會取消你的綠卡,決定權在移民局官員手上。壹旦他們認為你並不打算在美國永久居留,他們隨時可以吊銷你的綠卡。
碼了很多字,希望各位看得懂,也希望能更正壹些誤導的信息。大家要權衡自己的狀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法來保住綠卡。
回美證(Reentry Permit)----持美綠卡身份的旅行證
什麼是回美證(Reentry Permit)?
回美證,英文Reentry Perkmit,學名旅行證,又常被稱為白皮書,像護照壹樣大,米色封面,硬本有照片。是專門為那些事先知道自己可能在美國境地外停留超過1年的時間的綠卡持有人使用的簽證替代文件。
如果綠卡持有人在離開美國之前就已經知道自己會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1年時間,那麼綠卡持有人就可以在離開美國之前先申請“回美證”。
回美證申請流程
1、向USCIS遞交會申請表(即I-131表,可從www.uscis.gov處下載),填完表後附上支票,連同申請資料用信寄給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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