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15-07-17 | 來源: 中國之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國各大高校陸續放假,不少大學生選擇外出打工,鍛煉自己。但這個群體卻成了社會上壹些不法中介、黑心老板的侵害目標,拖欠工資、超時加班、詐騙財物等侵害現象屢見不鮮。

大學生暑假的時候回家幫助父母賣冷飲
大學暑假剛剛拉開大幕,大學生打暑期工上當受騙的新聞便時有發生:數天前,到異地電子廠打暑期工的長沙4所大學100多名大學生被工廠放了“鴿子”----工廠拒收,中介又不退費,導致他們滯留火車站,有關部門出面救助;江西3所高校大學生遭遇暑期打工陷阱,近1,700名學子被收拾多萬元中介費,卻無法按協議安排暑期工作……躲過了不法中介的“暗箭”,也可能會中黑心老板的“明槍”,大學生暑期工工資被克扣、拖欠的現象並不罕見。還沒正式踏入社會,便體驗“江湖險惡”,這筆“學費”有點貴。
大學生找份暑期工不易,遇人不淑的話,賠了夫人又折兵,實在氣人。在這個現實議題上,大學生自我治理最為重要,包括:自我認識----面對街頭標榜“月薪過萬”“待遇優厚”的暑期工廣告,最好先想壹想:什麼企業能支付如此高薪?是不是中介拋的誘餌?我是否值這個價錢?不要盲目輕信。自我防范----最好能與用人單位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至少也要壹份書面用工協議。實在不行,要留存壹些證據,萬壹發生權益糾紛,興許還能派上用場。
話雖這麼說,有
時你想規范,人家也未必願意,大學生的“胳膊”怎能擰得過用人單位的“大腿”?相對弱勢的地位決定了打工大學生的自我治理效能有限,需要強有力的外部介入,提高這壹群體的權益保障水平。就法律法規、行政治理層面,由於相關法律對“暑期工”保護的表述並不清晰,甚至認為在校大學生假期打工並非壹種正式就業行為,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壹些無良中介、黑心老板正是鑽了這個空子。在大學生兼職大潮下,勞動法規也要作出調整、擴容,將更多的勞動行為納入,包括臨時工和大學生。行政治理更亦如此,對大學生打暑期工要多些關注,發生糾紛時要迅速、有效介入,為學生維權。
對大學生打暑期工,高校也應有所作為,盡最大努力幫助大學生找壹份靠譜的暑期工。壹方面,將合法的、有信譽的中介組織引進高校,通過長期的、良好的合作,給大學生找暑期工提供可靠的幫助,降低分散找工的風險;另壹方面,與大公司、大企業合作,給大學生提供不同的職業訓練、兼職的機會。美國的壹項名為“合作計劃”的項目,在700多所院校中開展,約有25萬大學生參加,可作為我們校企合作的范本。
企業(尤其是大型企業)能否把為大學生提供暑期工提供提高到幫助訓練學生、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高度對待?在許多國家,壹些大公司、大企業對大學生從事兼職活動很熱心,如著名速遞公司UPS公司的“掙錢加學習”的計劃,使得數以萬計的學生不僅能每小時掙到至少8.5美元的工資,每年還能得到3,000至15,000美元的助學金。對公司、企業來說,此舉有付出更有收益,公司、企業聲譽及培養潛在員工就是其邊際效用。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緊鑼密鼓、愈行愈近,在創業創新之前,先給大學生們壹份靠譜的暑期工吧。-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