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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8-15 | 來源: 鳳凰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習近平動態 | 字體: 小 中 大
中共拾八大以來,習近平重拳出擊、鐵腕反腐,壹些腐敗窩案被挖出,畸形的官商關系衍生出的權錢交易和官商勾結的利益同盟不斷被曝光。在這些窩案中,腐敗官員的背後必有違法商人,違法商人的“上面”必有腐敗官員。

官商勾結是中國政府必須面對的重要反腐難題
近日,中共中央黨校移動APP客戶端“學習中國”列舉了習近平鐵腕治理官商勾結的相關講話。
原文摘錄如下:
壹、腐敗窩案中官商勾結現象頻現
拾八大以來已有超過100名省、部級軍級以上 “老虎”落馬。其中今年查處11人;2014年查處40人;拾八大後至2013年底查處18人;拾八大後查處軍級以上軍官33人。折翅的“蒼蠅”更是數不勝數。不管是這些落馬的“老虎”、還是那些折翅的“蒼蠅”,大多都與不良官商關系相關。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件中,有商人丁書苗的影子;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劉鐵男腐敗案件中,商人倪日濤是重要的行賄人;原雲南省委副書記仇和被地產商人劉衛高所“環繞”;原肆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身邊環繞著密密麻麻的官商關系網,其中就有“灰頂商人”鄧鴻的影子。……諸如此類,不壹而足。
從這些案件披露中,我們看到,那些游山玩水的“會”,那些奪人眼球的“玉”,那些價值不菲的“酒”……不少領導幹部被商人哥們兒“用轎子抬著送上法庭”。這說明,當權和錢“混”在壹起,當官和商“粘”在壹起,就會像炸藥接上雷管,遲早爆炸。
贰、習近平痛批官商勾結
習近平在不同時期、不同場合數次痛批官商勾結。早在1980年末,習近平當時在柘榮縣考察時就告誡官員:“不要看到經商發財而感到悵然若失……如果覺得當幹部不合算,可以辭職去經商搞實業,但千萬不要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還要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官商結合必然導致官僚主義。” 2004年7月26日,在《之江新語》欄目的《對腐敗多發領域要加強防范》壹文中指出:“這些年來,腐敗問題在壹些經濟工作部門屢屢發生,對此我們要注重探索特點,尋求規律,切實加強腐敗多發領域和重要部位、關鍵崗位的廉政工作,要進壹步完善制度,強化監督,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做得更扎實有效。
”2007年6月15日,時任上海市委市委書記的習近平在傳達《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幹規定》精神時指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反腐敗斗爭的不斷深入,壹些以權謀私、權錢交易案件的作案手段更加隱蔽、形式更加多樣。《規定》的頒布實施,為當前查辦此類案件提供了法規政策依據,有利於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的深入開展,體現了黨中央對廣大黨員幹部的關心愛護。”
2014年6月26日,習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贰〇壹肆年中央巡視組首輪巡視情況匯報時指出:“現在礦產資源、土地出讓、房地產開放、工程項目、惠民資金、科研經費管理等方面腐敗問題頻發。領導幹部插手工程項目、親屬子女經商辦企業問題突出。有的地方扶貧、涉農、醫保、低保資金都敢貪敢挪,而且拿這些錢來行賄買官,群眾的‘保命錢’成了幹部的‘買官錢’,發達地區通過工程項目搞權錢交易,貧困地區貪扶貧救濟的錢,惡行令人發指!查處懲戒力度還要加大”。
叁、要防微杜漸,不要“溫水煮青蛙”
對於大多數幹部來說,在工作或生活中不得不與商界接觸,但面對各種利益和誘惑的“追擊”、“圍獵”,防微杜漸是領導幹部築牢反腐“防火牆”的基本功。小節失范,大節難保;千裡之堤,潰於蟻穴。幹部必須對諸如“工作需要的接觸”、“友情親情之類的往來”保持嚴格的尺度和正常的溫度,不越雷池半步。-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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