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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8-20 | 來源: 高晟博客 | 有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天津爆炸 | 字體: 小 中 大
天津港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後,涉事單位瑞海公司是家什麼樣的企業立即引來公眾探究的目光。中國官方媒體報道稱,隨著報道逐步深入,發現瑞海公司本不具備成為大中型危化品倉庫的條件,但相關資質的審批卻壹路“綠燈”,令人費解。

瑞海為何能在短時間內迅速“崛起”令人費解
瑞海公司距附近的居民小區,最近只有約600米,且多年前早就建成;距最近的輕軌車站,也只有600多米,也早就開通使用。如此臨近交通幹線、生活區,根本不具備成為大中型危化品倉庫的選址條件。
但選址“安全距離”的天生不足,並未阻擋住審批的進程。審批過程中,按被控制的瑞海第贰大股東董社軒所言,“把天津市化工設計院給設計的改造方案這些材料都拿了過去”,“很快消防鑒定就辦下來”。國土部門審批,卻只參考消防部門出具的審核意見。安監部門本應“根據安評結果對現場及結論進行審查”,卻只參考瑞海公司的安評報告,就認為其符合規定。
瑞海通過了消防鑒定、規劃審批、安全評價、環境評估等壹系列程序,拿到了所有認證。可以想像,哪怕消防、規劃、安監、環保等任何壹個部門能夠嚴格辦事,都能發現瑞海公司的實情,結果卻是各個環節都在文件上蓋上了合格印章。
瑞海公司在壹年多時間內搞定相關環節,拿下相關認證,按董社軒的說法,“關系”非常關鍵。至於這種“關系”在公安、消防、安監、環保等各個環節到底發揮了多大作用,顯然應進壹步深究。在此過程中,是否存在錢權交易、利益輸送,也是不容忽視的重要內容。
報道稱,監督管理走過場,搞形式主義,只看文件,甚至對明顯存在問題的企業“睜壹只眼閉壹只眼”,如此作為,是對人民所賦權力的褻瀆,是對人民生命財產的極端不負責任。對此必須嚴加追查,給歷史壹個交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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