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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8-24 | 來源: 惠風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本文作者高王凌在《中國農民反行為研究》壹書中指出:以包產到戶取代集體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六拾年歷史的壹個分水嶺。壹般認為,農村改革是中共的恩賜所致。這是壹個誤解。事實上,包產到戶壹多半是被農民“拱”出來的,中共只不過承認和接受這個事實而已。

珠江最後的人民公社
黃仁宇曾說,遮蔽歷史是最大的犯罪,反之才能帶來中國的明天。對於壹個歷史學家來說,發掘壹段歷史,既是他的驕傲,也是他的職責所在。
集體化,是世界上許多國家億萬民眾經歷過的壹段生活,其代價不可謂不慘痛,教訓不可謂不深刻,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代價之壹,是贰叁拾年的饑餓和數以千萬計人口的死亡;教訓之壹,是因為存在這壹段歷史,其後就不可能再重試壹次。因此它可謂“在劫難逃”,也終於“邪不壓正”。但這壹切是如何發生的?歷史又是怎樣改變的?在今天看來,有關的研究還是太少,也太薄弱了。與大多數研究不同,本書更多的是從農民角度所作的壹個考察。從它的立意,到調查訪談,查閱檔案資料(包括中央到地方,到流落異域的內部資料),前後已有贰拾年時間。
你是怎樣想起這壹個題目的?不少朋友這樣問我。
我對有關問題的研究,開始於1990年代。在杜潤生領銜的研究小組裡,大體上從土地改革、早期合作化、“高潮”,直到“大躍進”以前,逐段推進。同壹時期,同事們(如林毅夫、白南生等人)也做了大量的研究,包括對集體經濟制度運行的分析。
隨後,我們打算改變壹下做法,換壹個角度。過去的集體化研究,多側重於領導層的決策過程及其實施這壹方面,這樣做是有道理的,因為合作化本是壹個從上到下由領導規定而非群眾選擇的運動,上層領導是主要的起決定作用的因素;現在我們則打算把研究的側重點放到群眾反應和農民行為這方面來,因為這段歷史本是由兩方面而非由單方面構成,不了解後者,就不能說是對“集體化”有了真正的了解。
而且隨著研究的深入,終於發現,它對“集體經濟”的命運、對後來“包產到戶”的形成,甚至對那以後的農村經濟及農村生活,都有著決定性的長遠的深刻影響。
如果說前壹階段的研究主要是“從政府角度來看農村集體化”的話,那麼新的主題就可以叫做“從農民行為來看集體經濟時代”,中心就是農民的“反行為”;如果前壹階段的集體經濟制度分析,主要做的是“帳內帳”的話,現在我們則打算做“帳外帳”的分析,並試著在新的基礎上把贰者結合起來。
這樣我們終於“看到”並“發現”了農民的積極主動行為,及其面臨不同處境時的自主性選擇。而且,我們正是通過這些“下層”的歷史,重新對“上層”政治(如“大躍進”的實質等)獲得了壹些認識,那不是能光靠著讀文件就能做到的。所以我們並非只停在下層,而只是采取這樣壹種視角,並非“畫地為牢”。
類似的研究似乎還沒有過。當然,像“瞞產私分”或“偷盜”這類事情(它們是農民反行為的重要手段,是貫徹始終的;也有些則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表現形式,不能壹概而論),並非什麼秘密,但從來還沒有人把它當作壹個專門的對象,也沒有人考慮過它究竟具有多大規模,涉及多大數量,把它總括起來進行研究。
在這前後出版了壹些有關的著述,但它們大部分並未涵蓋集體經濟的整個時期(如1950-1980),缺乏全面系統的研究,例如凌志軍的《歷史不再徘徊》,只是書寫了較後的壹個時期,又集中於安徽壹地,而且重視農民的行為不夠,把重心放在了某些大人物身上(那也是不完整的),寫法則近於壹種報告文學。-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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