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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9-19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本報記者報道
安省證券委員會就華人投資顧問唐煒臻訛騙投資客戶金錢案,頒發對唐偉臻及其關連3間公司買賣臨時禁令,證券委員會周伍午召開聆訊,控辯雙方經過陳詞後,法官博特(Christepher Pontner)宣布解除3間公司禁令,但維持唐煒臻禁止參與市場交易的臨時禁制令,直至證券委員會於10月2日,對唐煒臻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條例作出決定為止。
代表安省證券委員會的律師史督活(Stockwoods)在陳詞中指出,前禁制令禁止中華海外基金有限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Weizhen Tang and Associates INC.及Weizhen Tang Corp. and Weizhen Tang叁家公司進行投資買賣已經不設實際,因為這些公司已經不再運作,所以建議取消禁制令。
唐煒臻因為被法庭判決訛騙客戶金錢罪名成立,所以建議證券委員會仍然以臨時禁制令方式,禁止唐進行投資買賣,直至證券委員會另有決定為止,並向聆訊庭呈交兩個法院有關唐煒臻訛騙案的判詞作呈堂證據。
自辯的唐煒臻聲稱證券委員會判決缺乏司法原則、犯了法律上的錯誤、禁制令違反安省證券委員會政策、決定是按照錯誤及不完整資料作出等理由來答辯,最後裁判官決定延長唐煒臻禁止參與市場買賣的禁令。
唐煒臻除於2015年10月2日出席安省證券委員會聆訊外,還將於10月5日在Queen St 130號安省上訴法庭進行上訴。
唐被捕至審判罪成共拘留4個月,其後又入獄900天,他被判6年刑期已經入獄3年多。唐希望上訴庭不用他服完余下的刑期。-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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