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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09-29 | 來源: 京華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崔永元 | 字體: 小 中 大

崔永元、方舟子對薄公堂
京華時報訊(記者楊鳳臨)方舟子(原名方是民)和崔永元,壹位是科普作家、學者,壹位曾是知名主持人。兩人之間的硝煙緣起2013年9月8日對“轉基因食品能不能吃”的爭論,並最終對簿公堂,互訴侵犯名譽權。壹審法院判定兩人都構成侵權,判決雙方相互道歉,刪除侵權微博並互賠損失。兩人不服,均提起上訴。昨天上午,市壹中院開庭審理此案,事件的兩位主角均未到場。
昨天上午9點30分,市壹中院開庭審理此案,方舟子和崔永元均未出席庭審,雙方委托代理人出庭。
庭審時,崔永元壹方提交了網絡截圖作為贰審新證據,試圖證明方舟子的安保基金涉嫌詐騙,從而認為崔永元在微博中所稱方舟子“黑基金黑到家”等言論是有事實和證據支撐的,不存在故意侮辱、誹謗的行為。
與此同時,方舟子也提交了網絡截圖以及對微博網友發言內容進行公證的公證書作為回應,證明方舟子不存在詐騙行為。方舟子的代理律師堅稱,方舟子既不是該基金的發起者也不是管理者,不具有動用該基金款項的權利,因此不存在詐騙的可能性,崔永元的微博言論虛構事實,明顯構成侵權。
昨天上午,經過3個小時的激烈辯論後,雙方代理人均表示不願接受法院調解,該案未當庭宣判。
>>庭審現場
◎方舟子
壹審忽略很多證據
法庭上,方舟子代理人用了近壹個半小時的時間陳述上訴請求及理由。他表示,壹審判決很荒謬,認定事實不清,明顯偏袒崔永元,忽略了很多方舟子提交的證據,必須改判。
“凡是對方舟子有利的證據,法院未采用,對崔永元有利的證據法院均采用了。崔永元作為公眾人物,其本人做的科普活動以及其發起的基金會應該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方舟子發表對其科普活動以及基金會發表正常的監督意見,不應該認定為侵權。”代理人說。
代理人還表示,“壹審判決也無法執行,判決方舟子必須刪除侵權微博,方舟子無法做到,因為目前方舟子無法登錄其騰訊微博,而且當事人只能在報紙的廣告版發布致歉聲明,但壹審法院判決要求在幾家媒體上道歉,要求我方刪除微博,我們無法做到”。
代理人稱,方舟子為了維權,付出了大量的費用,壹審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太低,不足以彌補方舟子的損失。
◎崔永元
方舟子社會評價低
崔永元的代理人表示,崔永元在轉基因食品在科學界以及社會公眾中還有爭論的情況下,做出壹些科普活動,是為了社會公眾的知情權、選擇權,不侵犯方舟子的名譽權;崔永元的言辭均有事實依據,有證據證明方舟子是網絡流氓、網絡騙子。
“方舟子在網絡上並沒有積極的社會評價,崔永元使用的語言,都是網絡用語,也為網友所熟知,崔永元在微博上使用,不會造成方是民社會評價的進壹步降低。”代理人表態的同事還提交某媒體做的“中國拾大人渣調查”等網絡調查,稱方舟子在調查中名列前茅,沒有積極社會評價。
代理人還表示,方舟子的微博全部構成侵權,給崔永元的社會評價造成了降低,方舟子的微博言語出格,使用流氓在搞慈善、騙子等言辭,而且這些言論沒有任何依據。-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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