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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10-05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大選 | 字體: 小 中 大
不是“頭條深度”, 這是瞎子領路!
——駁 ““頭條深度”讓我們冷靜壹下 仔細解讀傳說中的“ 廁所法案””壹文真相追蹤

作者:小兵
最近在華人社區媒體上有篇號稱“頭條深度”的文章,作者從他的角度分析了“傳說中”的廁所法案 。顯然作者做了壹些功課,也歸納了壹些事實,但是該文給讀者的信息只是選擇性的,嚴重誤導讀者。所謂兼聽則明,請各位讀者花點時間把以下這篇文章讀完,然後自行判斷該文究竟是“頭條深度”,還是瞎子領路。
1. 應該肯定,“頭條深度”壹文對Bill C279的歸納是對的,也就是要求在現行的加拿大人權法案(Canadian Human Rights Act)反歧視條目中加入兩個字 – “Gender Identity” (性別身份) ( 在該文中稱為“心理性別”).
2. “頭條深度”壹文並不認為“這個法案將允許生理上的男性通過自稱是心裡上的女人而合法進入女廁所、更衣室、浴室”這樣的事會發生,因為作者深信這些設施是sex specific, 不會受影響。換言之,作者認為廁所這些設施將來也只會按照生理性別使用,不可能按“心裡性別”使用。作者因此認為在華人社區的“傳聞”真是令他(她)哭笑不得。那麼究竟是不是普通大眾杞人憂天了呢?請看下面分析。
3. 首先了解壹下,Gender Identity(性別身份)是怎麼來的。 以前在精神醫學上有個術語,叫Gender Identity Disorder(性別身份無序), 之後這個詞被弱化為 Gender Dysphoria(性別失調),現在又進壹步演化到Gender Identity(性別身份)。 簡單講,和“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壹樣,“性別身份”經歷了壹個“去疾病化”的過程。但是必須明確壹點,目前很多專業機構,如美國精神醫學協會(APA)等,受到同性戀游說群體的強大壓力,所以這些機構作出的決定始終爭議不斷,很多人相信APA作出的“去疾病化”決定是個“政治決定”,而非壹個客觀的“精神醫學決定”。
4. 同性戀社區認為性別是壹系列的概念(是壹個頻譜),而非僅有男女兩性。同性戀社區還認為“性別身份”是壹個動態的概念:簡單講,在陰陽兩極之間,性別可以是任意組合和動態變化的,比如壹個男人,今天可能認為內心70%是男性,30%是女性,過壹段時間可能認為壹半壹半,再過壹段時間,也可能是倒叁柒開,也可能完全女性,也可能再變回男性。具體內容可以參看 BC教聯官網上、由Pride Education Network(自豪教育網)出版的 “The Gender Spectrum-What Educators Need to Know” (性別頻譜 – 教育工作者需知)https://bctf.ca/SocialJustice.aspx?id=17990 這本書 ,各位華人家長也可以系統了解壹下您的孩子在學校都學了些什麼,孩子們究竟是在接受教育還是接受洗腦。
5. 應該強調,“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和“性別身份”(gender identity)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性取向”不涉及性別混亂問題,比如兩個男同性戀發生關系,他們清楚認定自己是男人,對自己的性別並無異議。“性別身份”則不同,它講的是人的主觀內心感受,且是動態變化的;因為很難有客觀標准去衡量它,這“身份”怎麼認定?(打個比方,壹個人如果只有壹張身份證,他的身份清晰易識別;如果壹個人同時有8張不同的身份證,那究竟哪張是對的?)所以“性別身份”實際上等於“性別混亂”。
6. 同性戀社區在推動“性取向”和“性別身份”這兩個概念去疾病化和合法化方面壹刻都沒停過。2005年 (當時是自由黨執政)加拿大在諸多發達國家中率先立法,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這標志著“性取向”在加拿大完全去疾病化、完全合法化,同性戀社區“性取向”這壹戰役完勝。緊隨其後,也就在2005年,“性別身份”首次被提交國會,要求加入到“加拿大人權法案”中。好在2006年起是保守黨執政,所以這個引起性別混亂的議案被多次否決。需要指出的是,同性戀社區不僅要求把“性別身份”加入到全國的人權法案中,與此同時也在積極游說各個省修改各省的人權法案 (Human Rights Code),要求加入“性別身份”。“性別身份”是同性戀社區目前主攻的壹個概念:2015年溫哥華同性戀大游行的主題就是叫 Gender Super Hero.
7. “允許生理上的男性通過自稱是心裡上的女人而合法進入女廁所、更衣室、浴室”這樣的事已經在北美各地陸續發生,男性自稱女性在廁所、庇護中心騷擾女性的事情已經發生;但遺憾的是,“頭條深度”壹文的作者對這些不感興趣,也不如實告訴讀者。上網做點搜尋,這樣的事例無數,下面簡單舉幾例,希望借此驚醒世人:
8. 例子壹,在蒙特利爾,有壹個叫Christopher Hambrook的男子,自稱為變性人,改名Jessica,進入女性庇護所裡對最無助的智障女實施性侵; Christopher之前還性侵過壹個5歲的女孩。(鏈接)
9. 例子贰,溫哥華教育局去年通過的跨性政策,其中關於溫哥華公立中小學廁所和更衣室的使用,是這樣寫的: 8b): Trans* students shall have access to the washroom and change room that corresponds to their gender identity. 白紙黑字寫著,根據學生的“性別身份”選廁所!也就是學生心裡認為自己是什麼性別,就有權進入什麼廁所!這個事,“頭條深度”壹文的作者是不會告訴讀者的。好在現在是網絡時代,誰都騙不了誰,溫哥華教育局去年通過的跨性政策的鏈接就在這裡,條款8b) 就在該政策的第10頁:
10. 例子叁,美國科羅拉多州Florence High School中學,有壹名自稱女生的男生,被允許根據“性別身份”使用學校女廁所;該校女生控告在廁所內受到該男生的性騷擾。(鏈接)
11. 例子肆,還是美國科羅拉多,有壹個叫Coy Mathis的男生,他認為自己是變性人,學校允許他用除女生廁所之外的壹切設施,包括教師的單人廁所或醫務室的廁所,但這壹切都還不足以滿足他父母的要求,將學校告上人權委員會。如今他贏了官司,人權委員會判定他可以使用學校的女廁所。(鏈接)
12. 例子伍,安省的冰球運動員Jesse Thompson, 17歲,因為不能根據他的“性別身份”選擇更衣室,將Hockey Canada 告上人權委員會。他贏了官司!如今他可以根據“性別身份”選更衣室了!
13. 例子六,美國麻省教育廳的學校廁所政策:“變性生”可以選廁所,要讓變性生感到舒服;與此同時,其他學生對此舒服與否,不重要!請注意,這是官方白紙黑字的政策!(鏈接)
14. 根據“性別身份”選廁所的事還大量發生在美國加州、德州、馬裡蘭州等多地。夠了!同性戀游說群體無壹例外都是先把自己描述成弱勢群體博得人們同情,然後就游說修改各種法律、規定,達到他們的目的。本人對同性戀社區的普通成員並無任何敵意,但絕對無法接受同性戀游說群體的諸多極端主張!性別認知混亂,搖動的是社會公義的根基;長此下去,社會將進入無政府狀態!
15. 現任加拿大參議員、前保守黨主席Donald Plett 要求在C279法案中加入 “sex-specific” facilities 這幾個字,就是為了捍衛婦女兒童的最基本的權益、隱私,強調廁所、更衣室、淋浴間這些場所只能按照生理性別、而不是所謂“性別身份”使用。這是最起碼的要求了,這有什麼不妥?
16. 希望這篇反駁文章能被“頭條深度”的作者看到。這個作者自認為“頭條深度”,實際上是在“瞎子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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