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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10-12 | 來源: 東網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周永康 | 字體: 小 中 大
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石油系要員前國資委主任蔣潔敏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壹審判處有期徒刑16年,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人民幣。蔣潔敏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會上訴。同壹日,周永康另壹親信李春城亦遭判刑13年。

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石油系要員前國資委主任蔣潔敏今日遭判刑16年。(圖/中新網)
湖北漢江中院今日公開宣判。蔣潔敏曾指示中石油管理層向國資委謊稱遼河油田無油可采,需要廢棄。蔣潔敏協助周永康之子周濱和吳兵的公司以1000萬人民幣收購遼河油田。周永康家族通過此油田賺取了數拾億人民幣暴利。後因油田職工的上訪,國資委派人審計調查,發現遼河油田還有當時價值3000億元的石油儲備。
蔣潔敏2011年4月起出任中國石油集團董事長,直至2013年3月出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但半年之後,即因涉嫌嚴重違紀,遭中共中央紀委調查。-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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