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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10-18 | 來源: 紐約在線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去年7月在曼哈坦雀兒喜(Chelsea)政府樓縱火導致爆炸的50歲華裔男子曲凱文(Kevin Qu,音譯)15日量刑,上月底認罪的他被法官Melissa C. Jackson判處九年監禁、伍年監外看管。

曲凱文所縱火的公寓外牆有焦黑痕跡。
去年7月7日凌晨,曼哈坦西25街443號政府樓發生爆炸,涉嫌縱火的曲凱文被以贰級縱火重罪(arson)、壹級刑事惡作劇罪(criminal mischief)、壹級疏忽致險罪(reckless endangerment)起訴,經過壹年多的庭審,區凱文終於在9月底認罪。
曲凱文15日在國語口譯的協助下出庭,身著黑色T恤及牛仔褲,頭發還特別造型,表情冷靜。法官在宣判前照慣例給予被告自由發言的機會,通常被告會向法官求情、請法官從寬量刑,不過冷靜的曲凱文卻拒絕發表意見;法官便按照曲凱文的認罪協議,判他九年監禁、伍年監外看管。若曲凱文未認罪,本面臨最高25年監禁。曲凱文的辯護律師在宣判後快步離開法院,對案件“不評論”。
這起爆炸案發生於凌晨1時許,警方接到樓宇九樓爆炸火災的報警立即趕到現場撲滅,所幸火勢不大、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消防局在壹小時內便控制了火勢,發現火源起於曲凱文所居住的9A單位的爐灶灶頭。根據法院文件,曲凱文涉嫌將汽油灑到有烤箱及爐灶的牆面,之後點燃爐灶,爐灶的火因汽油引燃而爆炸並釀成火災。
警方指當時是午夜,住戶都在睡覺,若爆炸點與臥室相鄰將造成嚴重傷亡;警方認為曲凱文故意損壞建築物,企圖燃起火災、導致爆炸,漠視生命,知道要承擔罪責的情況下,仍罔顧後果地制造死亡機會威脅他人。根據市房屋局紀錄,曲凱文從2004年開始獨居在9A單位;不過他被捕之初否認犯罪,稱著火和爆炸時他不在屋內,因與鄰居爭執所以睡在公園板凳,對縱火案毫不知情。-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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