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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5-11-22 | 來源: 人民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隨著中國國際影響力的不斷提升,吸引越來越多的外籍人士來華投資、工作、生活,他們中的壹些人希望能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的資格。不久前,外籍華人邢先生聽到中國放寬“綠卡”門檻的消息,向本報咨詢相關政策及具體申辦程序等,本文作者就此專訪出入境管理部門相關人士,並綜合相關報道予以詳解。
——編者
綠卡是相應的國家給外國公民的永久居住許可證。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證,即“中國綠卡”的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將不受限制,可憑護照和綠卡出入中國國境,不需再行辦理簽證,且擁有和中國公民在投資、購房、開辦銀行賬戶、申請駕照及子女入學等方面同樣的權利。
李克強總理在2014年9月會見榮獲2014年度中國政府“友誼獎”的外國專家以及他們的親屬時指出,中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就是釋放各類人才的創業創新創造活力,拓展中外人才施展才華的空間。中國政府將繼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營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制度環境,按市場規律和國際通行規則辦事,讓外國人在中國拿“綠卡”更容易,來華開展教學研究、投資興業更便捷,知識產權更受保護。
2015年2月10日,李克強總理在會見部分在華工作的外國專家時表示,中國將全面加大人才引進來和走出去雙向開放力度,降低國外人才引進門檻,簡化投資興業、出入境等手續,讓拿“綠卡”更加便捷、創業就業壹路暢通、程序公開透明。
中國逐步放寬“綠卡”門檻
198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該法把外國人在華居留分為“短期居留”、“長期居留”和“永久居留”叁類。旅游、探親和商務考察均屬短期,1年至5年以留學、工作和投資等為居留目的的算長期。其規定的新的簽證類別中還有壹種“定居簽證”,持該簽證的外國人有權在中國永久居住。
為適應國家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需要,2004年8月中國出台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首次采用國際通行做法,實施“永久居留證”制度,也被人們稱為“中國綠卡”。
此前,外國人每年都必須更新居留證,施行“中國綠卡”制度後,對於年滿18周歲的外國人,“中國綠卡”的有效期為10年。該《辦法》規定,對在中國有關單位任職的外國籍高層次人才,在中國有較高數額直接投資的外國籍投資者,對我國有重大突出貢獻或國家特別需要的人員以及夫妻團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親屬等家庭團聚人員,可以授予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2012年12月,國家在原有政策框架下,下發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和《關於為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提供簽證及居留便利有關問題的通知》。-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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