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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1-22 | 来源: 杨阳博客 | 有2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日媒近期爆出中国审判机构,对知名民主活动家,冠以未经起诉的罪名,并判处其6年有期徒刑;一些欧美及人权团体认为该判决不当,要求释放当事人的批判之声,在不断加强。

郭飞雄的上诉被驳回
受到此判决的是中国知名的民主活动家郭飞雄,其本名杨茂东,曾于2013年对中国新闻有关政治民主化的报道,按照政府指示被替换掉的事件,在街头进行抗议活动时被逮捕,后被中国广东省广州法院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并冠以检察机关未起诉的“引发骚乱罪”,判处郭飞雄有期徒刑6年。
针对该判决,欧美及人权团体表示该审判机构的判决不当,并要求释放郭飞雄,郭飞雄本人也表示对判决不服,并提出了上诉要求。但是据郭飞雄的律师称,2审法院在2016年1月22日做出“该判决事实清楚,不需再判”的判决。在中国的司法审判程序中应用的是“2审”终审制审判,也就是说,郭飞雄的上诉被驳回后,6年有期徒刑将是终审判决。
据悉,郭飞雄1988年7月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分配到武汉市职工医学院(该校后来并入江汉大学)工作。1991年南下广东,从事多种职业。1993年至2001年主营民间出版,后以写作谋生。他被评价为是一个喜欢对抗,喜欢给社会带来触动,也同时给社会治理带来挑战的人。
目前,在中国,一些从事民主化及倡导言论自由的专栏作家及律师不断获刑事件,正在不断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批判。-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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