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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1-26 | 來源: 加拿大都市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亞裔 | 字體: 小 中 大

■女事主向法庭聲稱是保險公司職員在按摩師壹欄打,因為沒有無牌按摩從業員的欄目。相中人與案件無關。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
安省壹名沒有注冊按摩師牌照的亞裔女子,為壹名交通意外傷者提供按摩治療,保險公司支付治療費用後,發覺女事主並非注冊按摩師,於是向小額錢債法庭申請追回按摩費用。法庭裁定保險公司得直,女事主不服上訴,安省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女事主需向保險公司交還5,000多元。
保險公司向法庭表示,支付按摩費後才發現女事主並非注冊按摩師,而治療計劃(Treatment Plan)沒有免責聲明(Waiver)。女事主填寫的表格報稱是注冊按摩師,並在表格上簽名,聲稱女事主明白作出虛假、或誤導聲明、或誤導陳述是違反保險法,和違反刑事法中欺騙、或以謊言意圖欺騙、虛假或其他不誠實行為。
女事主未有透露無牌
女事主向法庭承認是無牌按摩從業員,不是按摩治療師,並且聲稱是保險公司職員在按摩師壹欄打鉤,因為沒有無牌按摩從業員的欄目。
小額錢債法庭的代理法官察覺到支付給按摩治療服務的補償費用,是由注冊按摩師所提供的按摩治療,而證據清楚顯示,女事主填寫保險公司的表格,並沒有向保險公司透露她是無牌。
女事主辯護的理由是保險公司發現她無牌,仍然向她付款;保險公司是倒楣和輕率付款後,才發現她是無牌,因此沒有資格要求償還。
最高法院指出,女事主的立場實際上是如果她欺騙保險公司得以脫罪,保險公司在未察覺前支付費用,是保險公司運氣欠佳。女事主提出上訴的理由是,當保險公司調查她欺騙後,已償還部分款項;況且保險公司的索償期限為壹年。
保險公司表示,索償期限有兩年,即使是如女事主聲稱索償期限為壹年,惟這次官司涉及欺騙活動。
堂費由保險公司支付
小額錢債法庭的代理法官判案的理由是,女事主並不是注冊按摩師,沒有資格獲得補償費用。女事主要向保險公司退還5,567.10元。
最高法院法官表示,注意到保險公司對非治療計劃毋須由注冊按摩師提供服務,有免責聲明書。原審法官依證據作出的裁決無誤,因此駁回上訴,但堂費由保險公司支付。 【獨家稿件,謝絕任何形式轉載。違者追究法律責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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