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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1-29 | 來源: 星島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優步 | 字體: 小 中 大

■總部設於美國加州叁藩市的優步,終准進軍愛民頓市。Uber圖片

■大批的士司機周贰在市議會外示威,反對批准優步在市內營運。CBC電視圖片
本報記者報道
亞省愛民頓市議會周叁正式通過附例,容許新興手機召車服務公司優步(Uber)在市內合法經營,成為加國城市中的首例。而在加國其他城市,優步現仍視為非法運作。
愛城市議會以8票對4票通過新附例,適用於私營運輸提供者(private transportation provider)。由3月1日開始,優步可以正式進駐城中,但優步的司機必須具備省府認可商業保險,定期進行汽車檢測,以及通過刑事紀錄審查等。附例官員有權懲處違反相關規定的司機,並且禁止提供服務,直至取得相關保險。
須每年向市府繳費7萬元
優步得以正式在愛城經營,可讓消費者多壹個選擇。至於曾經惹起市議員們激烈辯論的收費問題,市議會最終同意,優步及其他私營運輸提供者,每程最低收費為3.25元。除此之外,附例中並無其他收費的相關條例。
同時,新附例規定,優步屬手機應用程式召車服務,因此不能夠在街頭兜客。而該公司則須每年向市府繳交7萬元的營運費用。
優步亞省總經理卡爾(Ramit Kar)表示,愛城新附例將會成為加國其他城鎮參考模式。不過,他坦言,優步依然反對最低收費,以及司機個別須向市府申領牌照等措施。
亞省的士團體(Alberta Taxi Group)對市議會通過附例批准優步營運,深表失望,批評市府對消費者的安全置諸不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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