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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2-03 | 来源: 星岛日报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本报记者朱冠华、孙铭雪报道
父子被械劫 经3周审讯 陪审团裁定
列治文绑架华裔父子案,陪审团周二裁定两个被告绑架及抢劫罪名都不成立;不过首被告斯托克(Donald Stalker)的盗窃及持有枪械控罪成立,次被告张雷蒙德(Raymond Truong,译音)则盗窃罪成。辩方律师称,裁决显示绑架的指控欠事实根据。法庭周三展开判刑聆讯。
斯托克及张雷蒙德因为涉嫌绑架列市华裔男子B.L.及他的幼子J.L.,被控绑架、抢劫和持有管制枪械等多项罪名。法官周一向陪审团作出裁决指引後,因控辩双方都认为张雷蒙德持有违法枪械的证据不足,法官随後宣判张的枪械控罪不成立。
张雷蒙德持枪罪名也不成立
陪审团退庭商议之後,在周二就各项罪名作出判决,裁定两个被告斯托克及张雷蒙德的绑架罪名均不成立,而抢劫罪名也不成立,仅裁定他们盗窃罪成。不过,斯托克被控持有管制枪械的罪名也成立。
代表张雷蒙德的辩方律师杰宁(Douglas Jevning)周二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他的当事人绑架罪名和持有枪械罪名都不成立,但因为陪审团认为他窃取金钱而被定罪。但所窃取的「某人」是指B.L.还是中国官员陈其常(Qichang Chan,译音)?杰宁说他不便评论,仅表示是金钱的真正拥有者。
杰宁认为此案突显加国司法陪审团制度的优点,由控方提供证据,陪审团仔细研究後,裁定罪名成立与否,令被告接受公平审讯,最终张雷蒙德在绑架案获判无罪。
被告坚称只是参与假绑架案
案件发生於2013年8月11日(见附表),B.L.带同与前妻所生儿子J.L.,准备把30万元现金运载予他人,但在列治文科维特路(Corvette Way)3000号路段一个高层柏文的停车场,遭多人械劫,B.L.手部遭到上铐并且推入一辆平治(Mercedes-Benz)越野车车厢。过程被一位市民目击和报案,警方迅速把该越野车截停,救出B.L.和J.L.,并且逮捕斯托克及张雷蒙德。
在审讯期间,辩方律师指事主B.L.帮助中国官员把数以百万元计金钱带入加拿大境内进行豪赌,并称B.L.嫉妒这些官员,希望分一杯羹,设计一场假绑架案,私吞30万元。斯托克则称自己只是被张雷蒙德和另一个已经死去的涉案者康诺利(Brendan Connolly),找来当司机;张则坚称自己参与假绑架案,虽然检控官质疑两人证词,认为他们进行真绑架案,但最终陪审团裁定两个被告的绑架罪名均不成立。
案件审理历时三周,控方传召12位证人,包括目击证人、男事主父子以及警员等。在陪审团作出裁决後,法官韦奇(Catherine Wedge)宣布在周三对斯托克展开判刑聆讯;而张雷蒙德的判刑聆讯,则排期本月24日举行。-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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