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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2-21 | 來源: 多維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美最高法院大法官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近日在打獵旅途的睡夢中辭世,作為1986年被時任總統裡根提名的、最高法院任職時間最長的大法官,已有79歲高齡的他壹直受高血壓、心髒病等疾病困擾。他的“自然離世”或許應如投入水中的壹方石子蕩起漣漪,最後由湖水默默化解歸於平靜。但鑒於其身份的特殊,此事隨後的發展不僅大大超乎人們意料,其溢出效應更在美國社會引得驚濤駭浪。
斯卡利亞猝然去世所留下的“遺產”,暴露出美國政治制度的先天不足的同時,更為美國壹直標榜的司法獨立打上了壹個大大的問號。

美國最高法院
大法官選任之“政治掛帥”
考慮到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國內政治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大法官選任中采取慎之又慎的態度,並出現壹些爭論其實並不難理解。只不過,除美政治學教授、著名學者亞伯拉罕(H. Abraham)所提出的影響大法官選任的六個個體因素,即“明顯的司法氣質、專業技術與能力、人格與職業上的完全正直、思維活躍敏捷清晰、具有相應的專業教育背景或受過類似訓練、清楚的書面與口頭交流能力”外,美國最高法大法官的任命並不能完全超然於政治以及意識形態因素之上,卻也是壹種現實。
在這當中最凸顯的莫過於,大法官都由美國總統提名,參議院批准。總統提名往往會是與他和他的黨價值觀乃至政治上投緣的人。對1789年至今112位獲任大法官政黨歸屬統計顯示,約90%以上與在任總統同屬壹黨,絕大多數情況下,大法官提名通過時,同壹政黨把持著參議院。民主共和兩黨誰執政的時間長,大法官親自由派或親保守派的通常也會更多。
當然,意識形態深刻地影響著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選任過程,這不僅作用於總統、政黨、利益集團和參議院運作的各個環節之中,更通過相互作用綜合影響著大法官的選任過程。
就當前現實來看,斯卡利亞屍骨未寒,美國總統奧巴馬(Barack Obama)旋即表示“行使憲法賦予的職責”,盡快提名新的大法官人選,控制國會參議院的共和黨則言,在新總統就任前不應填補這壹空缺。民主共和兩黨競相叫板,不僅讓華府進壹步陷入府院之爭的漩渦,更迅速引爆2016大選選情。而這統統不過是,大法官的任命在相當多時候往往會以不同政治派別之間博弈的面孔出現在人們面前的壹個縮影和壹次集中體現罷了。
司法難以超然的黨性與好惡
盡管美國壹直強調“司法獨立”,但在這個原則之上,並不難見政治往往會成為影響“司法獨立”的運行方向的重要因素。黨派政治之於美國司法體系“頂層設計”的滲透可謂之深,而這不僅僅體現在大法官的選任過程當中,外部的競逐與較量上,大法官個人黨性的深刻難以磨滅,更會影響到具體的司法過程。
誠然,壹旦被正式任命為大法官後便可終生任職,無需服從原先政黨、美國總統和參議院的要求來進行審判。但且不論參院介入法官候選人資格的審查,會不可避免的使法官和法院受到政治影響,超越黨派的大法官身上所留有的黨派印記亦不可輕易抹去。壹直以來,美國最高法院不同法官往往擁有完全迥異的政治傾向,9位大法官當中誰是自由派,誰是保守派,更是讓人基本壹目了然。比如,作為當前輿論場主角、常常語出驚人的斯卡利亞大法官便是強力的保守派,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同樣是保守派的代表,而沃倫大法官則是自由派的代表。
更為重要的是,大法官個人的好惡與立場,很多時候更會不可避免地影響到案件的最終裁決。以斯卡利亞大法官為例,他在1986年被時任美國總統、共和黨人裡根提名,在其30年的職業生涯中因反對墮胎、同性戀和控槍等問題而深受共和黨支持,被譽為美國法律界的“保守派旗手”。而在壹些政治化比較明顯的案件,通過大法官的政治傾向甚至可以直接預測判決結果。-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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