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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2-29 | 來源: 網易新聞中心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浙江省日前出台了“鄉村教師支持計劃”,鼓勵有需要且有條件的地方,對到鄉村學校從教的高校畢業生實行上崗退費政策。
針對鄉村教師“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問題,浙江省日前出台了“鄉村教師支持計劃”,鼓勵有需要且有條件的地方,對到鄉村學校從教的高校畢業生實行上崗退費政策。

教師不願意去鄉村學校教學,因此拓寬鄉村教師補充渠道就變得很有必要。浙江已開始組織實施鄉村學校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劃,同時鼓勵有需要且有條件的地方,對到鄉村學校從教的高校畢業生,實行
上崗退費政策——即大學畢業生到農村從教,可按壹定的學費標准,本科生連續退費4年,專科生連續退費3年。另外,鼓勵支持特級教師、高級職稱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對到鄉村學校支教1學年及以上的退休或者已經完成交流任務的特級教師、高級職稱教師,可給予每人每年兩萬元的工作經費。
鄉村學校的老師為什麼來了又走,原因其實無非是兩個。壹是鄉村學校教師的待遇不高,其次就是城鄉教職工編制不壹樣,城市要高於農村。浙江省這次出台的鄉村教育支持計劃,除了剛才說到的拓寬鄉村教師補充渠道;組織實施鄉村學校教師定向招聘、定向培養專項計劃;還有推動義務教育教師、校長交流制度;推進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統壹城鄉教職工編制標准、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等。
《辦法》明確,原則上鄉村學校教師職稱評審的通過率應不低於城鎮學校。對在鄉村學校任教時間較長的教師,在評聘高壹級職稱職務時,應當適當傾斜照顧。論文課題時,不少鄉村教師評職稱的“攔路虎”。此次《實施辦法》還明確,
浙江鄉村學校教師評聘職稱職務時,對課題和發表論文原則上不作剛性要求。-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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