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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3-21 | 來源: 京京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扶桑,是被販賣到舊金山為娼的苦難者,和扶桑壹樣,嚴歌苓也擁有直面苦難的能力。嚴歌苓認為,中國人的愚昧和福氣都在於能吃苦。

著名作家嚴歌苓(右)在香港書展上演講(圖源:新華社)
《中國青年報》的壹篇文章談到,在小說中,扶桑是壹個被販賣到舊金山為娼的華人女子,因其獨特的東方神韻,吸引了眾多白人男性。她與其中壹位叫克裡斯的男人有了壹段淒美的愛情。克裡斯對扶桑帶著頑童般的熱情,以及潛意識裡西方文明對東方的優越感和征服欲。他試圖救贖她,但她盡管愛他,卻不接受他的救贖。最終,扶桑選擇脫下修道院的白袍,穿上了做妓女時的紅衫,離開了克裡斯,嫁給了唐人街即將被處死的惡霸“大勇”。
“你用那壹套東西來解放我,實際上你把我放進了枷鎖,是另外壹種枷鎖。”嚴歌苓說,“所以,扶桑整個的愛情故事就是壹句話,‘你愛我吧,不要救我’。”
在嚴歌苓筆下,扶桑雖然是遭受凌辱虐待的妓女,但又是最自由的人。嚴歌苓賦予她具有高度的象征意義——正如古老的東方文明,受盡了磨難,但她堅強極了、柔韌極了,是毀不了的。
嚴歌苓說:“中國沒有長時間溫飽、舒適、和平的歷史,有很多饑荒、災難、戰亂。所以壹旦得到了勞動的機會,華人都會苦心經營。我們民族的偉大就在於非常能吃苦,非常隱忍、勤勞。愚昧在於此,福氣也在於此。”
和扶桑壹樣,嚴歌苓也擁有直面苦難的能力。她12歲就去當兵,是部隊文工團的舞蹈演員。最苦的時候是到西藏演出,戴著兩層口罩坐在車上,眼淚把兩層口罩浸濕,風壹吹,在臉上像冰冷的鐵板壹樣。但在那個時代,大家都拼命地爭著吃苦,吃苦是壹個英雄概念。吃的苦越多,越會被眾人羨慕。“那時候我就形成了自尋苦吃、小苦大吃的性格,這是時代留給我的‘好毛病’。”嚴歌苓說。
現在環境改變了,她依然秉持“吃苦”的習慣。寫作就是壹種“吃苦”狀態的延續。“我是壹個怯懦的、不自信的人。常常懷疑自己存在的價值。我覺得自己不寫作的狀態是不可愛的。我今天幹了4個小時的活兒,才有壹個理由來喜歡自己。”嚴歌苓說。
在她看來,新壹代80後、90後的華人移民和她那壹代已經大不相同。隨著經濟水平提高,他們有足夠的錢在國外生活,不需太過打拼。所以,她更有必要把前輩移民的疼痛史從歷史塵埃中清理出來,而不是看著它化為壹個個空洞的符號,被人遺忘。-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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