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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3-30 | 來源: 觀察者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奧巴馬 | 字體: 小 中 大
你知道美國有多少刑事法規嗎?根本沒有人能夠數的清。很有可能你在無意之中就違反了某項條例。
在奧巴馬總統的第壹個任期內,美國聯邦法規總共增加了多達11,327頁。沒有人知道美國的政府和相關行政部門通過法規和規章的方式,到底將多少行為納入了刑事犯罪的范疇。當我向美國國會研究服務局提出這壹疑問時,他們竟然告訴我“無可奉告”----因為他們也不知道。
不過毫無爭議的壹點是,無論法律多麼繁雜,所有的美國公民都必須嚴格恪守這些法律。已退休的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州立大學法學教授約翰?貝克(John Baker)在2011年向華爾街日報坦言:“美國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根本不可能有人從來沒有違反過壹些聯邦法律的規定。”

在奧巴馬總統的第壹個任期內,美國聯邦法規總共增加了多達11,327頁
結果就是,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生活在壹個雷池當中,他們無時無刻都有可能違反某項模糊的法律或規定。是否要被判入獄,是否要承擔高額的罰金和其他法律費用,都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這樣的結果就是留給官僚機構太大的自由裁量權。
舉個例子,2011年,居住在弗吉尼亞州的蓋珀(Capo)壹家被判罰款535美元,這僅僅是因為家中的小女兒斯蓋拉(Skylar)拯救了壹只啄木鳥而已。政府認為她“救鳥”的行為構成“非法攜帶或轉運保護物種”,這違反了聯邦政府候鳥保護法案。不過最終歷經重重評估,最終蓋珀壹家並沒有被罰款。
居住在華盛頓特區的勞倫斯?路易斯(Lawrence Lewis)也認為,聯邦政府的刑事法規過於嚴苛了。在2007年,他將自家的污水管接入了當地的雨水管,而他並不知道這雨水管所收集的雨水最終都將排入博托馬特河,他因此而被控告觸犯了美國潔淨水源法案。
阿伯納(Abner Schoenwetter)被判六年的徒刑,並在聯邦監獄中服刑。這是因為2000年他在包裝龍蝦的時候使用了塑料代替紙板。這違反了洪都拉斯某項模糊的法規。根據美國野生動物植物保護法的規定,如果任何美國公民違反了其所在國的有關魚類或野生動物的規定,那麼他也將受到相關美國法律的約束。
在2013年到2014年期間,我曾擔任美國國會“防止過分犯罪化”工作組的主任。民主黨和共和黨的國會議員經過討論和激變,達成了壹個重要的共識----必須要制定有關“犯罪意圖”的特殊規定。歷史上構成犯罪主要包括兩個要件,壹是客觀上犯罪行為,贰是主觀上明知這壹行為是錯誤的,後者被稱作是“犯罪意圖”(其拉丁語為“mens rea”)。但是聯邦政府現在越來越多地對“嚴格責任犯罪”(觀察者網注:法律術語,意為無犯罪意圖或過錯仍然有罪)處以刑事處罰,因為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隸屬這壹種類的犯罪行為並不將“主觀認知”作為構成的要件。
許多美國公民和中小企業都對此感到很緊張,因為他們發現不論自己多麼注意自己的行為,自己仍然隨時有可能惹上麻煩。我在2015年的年末推動了“刑事法規修正法案”,希望能夠幫助這些遵紀守法的好公民,緩解他們的緊張情緒。根據這壹修正法案,如果相關法律法規並不將“犯罪意圖”作為構成要件,但是壹個認知正常的普通人並不認為這壹行為是錯誤的,那麼政府要證明被告人有罪,必須出具有力的證據證明被告人明知這壹行為是違法行為。
嚴格責任,也叫絕對責任、無過錯責任,它指法律允許對某些缺乏犯意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是壹種不以存在過錯為要件的責任形態,不要求主觀上有過錯,但也不是必須無過錯,只要行為在客觀上造成了危害後果,不論主觀上處於何種心理狀態,行為人都要對此結果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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