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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4-01 | 來源: 光明日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針對涉醫犯罪時有發生等問題,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聯合發布了《關於進壹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保持對涉醫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依法懲處聚眾滋事等擾序行為,加強醫院及周邊巡邏防控,切實提高涉醫事件現場處置能力。醫療糾紛責任未認定前,醫療機構不得賠錢息事。涉及死亡、重傷或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要在12小時內上報至國家衛生計生委。
通知指出,各地要堅決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特別是對暴力傷害醫務人員或者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等違法犯罪行為。同時,全面提升醫療機構安全防范能力,特別是區縣級醫院、社區衛生院以及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機構,集中力量針對薄弱環節和重點科室做好防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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