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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7-10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難民 | 字體: 小 中 大
6月30日,國際移民組織在日內瓦舉行特別理事會,以協商壹致方式通過了中國的加入申請,中國正式成為該組織的第165個成員國。
國際移民組織成立於1951年,其職能除了為全球范圍的移民提供翻譯、培訓、安置等服務外,也包括“對難民、流離失所者和其他需要國際移民服務的個人進行有組織的遷移”。

因此,很多人的擔心是:加入該組織是否意味著大量難民會湧入中國?中國會不會像德國壹樣,因為接收大量難民導致嚴重的社會和治安問題?
丹麥帥警察陪著敘利亞難民小女孩玩耍,看著她臉上的笑容,應該此刻是幸福的
事實上,盡管中國此前沒有加入國際移民組織,但壹直在履行與難民相關的國際責任。
國際法上關於難民地位的相關法律主要有《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和《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中國已經於1982年簽署了這兩個文件並壹直在接收難民。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8月,中國共接收了約31萬難民,其中包括上世紀70年代末接收的26萬多越南難民和6萬阿富汗難民,上世紀80年代接收的2萬多印度錫克族和斯裡蘭卡泰米爾族難民,以及近年來接收的近萬名緬甸果敢難民。
2015年《中國國際移民報告》也指出,中國正在成為難民接收國。

顯然,過去幾拾年中國壹直基於人道原因在履行接收難民的國際義務,但迄今為止,並沒有因此出現難民潮或難民危機,更沒有出現像德國那樣因為難民到來而導致社會秩序局部失序的情況。
這是因為,難民在選擇避難國家時,距離遠近是壹個重要的考慮因素。
德國在地理上距離中東較近,所以以德國為主的歐洲國家承擔了大部分中東難民的接收責任。此外,德國因為納粹屠殺的陰影,過去多年壹直對來自中東的難民大開綠燈,幾乎都來者不拒。而中國周邊近年來並沒有發生大規模的人道災難,因此這方面的壓力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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