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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08-15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昨日上午,王寶強(专题)在代理律師張起淮的陪同下到法院起訴離婚,其工作室微博同時公布了立案聲明(右上圖)及法院受理通知書(右下圖)。


繼上周日凌晨在微博聲明離婚後,昨日上午9時許,王寶強本人在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起淮的陪同下來到北京朝陽法院,起訴離婚,要求判令婚生子女均由男方撫養,其妻馬蓉依法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年滿18周歲,並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朝陽法院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已正式受理此案。
據悉,立案時王寶強壹方預估財產總額至少在1個億,要求分割的財產包括9套房屋,其中包括美國洛杉磯(专题)的壹處房產,多家公司股權、出資,壹輛寶馬X5轎車、壹輛賓利轎車,愛馬仕、LV、香奈兒、GUCCI、PRADA、迪奧、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寶、首飾、名表、包、服飾等,此外還有存款、股票、理財產品、保險、原創設計品牌等。法院遂按照1億元暫計財產價值,而此案訴訟費則高達24.9575萬元。
對於此案的各種細節,王寶強代理律師張起淮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訪。而王寶強助理王永飛在接通記者的電話後,也表示“現在不方便說”。
【法律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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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額訴訟費從何而來?
朝陽法院透露,王寶強壹方預估財產總額至少在1個億,法院遂按1億元暫計財產價值,依據《訴訟費交納辦法》收取了訴訟費24.9575萬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案件每件需交納50元至300元不等的訴訟費。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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