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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1-08 | 來源: 新京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北京 | 字體: 小 中 大
1月7日,北京中國尊,距離地面432米處俯瞰國貿區域被霧霾(专题)籠罩著。 新京報記者王飛攝
原標題:北京212小時重污染“橙警”解除
新京報訊 跨越2016和2017兩年的北京史上最長重污染橙色預警昨晚20時解除。根據氣象預報,今日起至14日,北方地區冷空氣活動頻繁,氣象條件整體有利於污染物的擴散,京津冀地區無持續性霧和霾天氣,但11日前後京津冀地區中南部有輕至中度霾。
昨日上午,北京大部分地區迎來降雪。但降雪量級普遍較小,只有懷柔和延慶部分地區降雪超過0.5毫米,地面可見薄薄的積雪。
昨日午後起,受冷空氣影響,北京擴散條件轉為有利,空氣質量逐步改善。北京市環保監測中心的監測顯示,昨天下午15時左右,城六區已脫離5級“重污染”。根據監測實況和預報分析,隨著入夜後冷空氣進壹步加強,預計8日北京空氣質量將達到良好水平。
昨日18時前後,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宣布,將於當天晚20時解除重污染橙色預警。據了解,此次“橙警”於2016年12月30日0時啟動,隨後在1月1日和1月4日經歷了兩次延期,持續時長達212小時。
根據中央氣象台預報,預計8日至14日北方地區冷空氣活動頻繁,氣象條件整體有利於污染物的擴散,京津冀地區無持續性霧和霾天氣,但11日前後京津冀地區中南部有輕至中度霾。
釋疑1
霧霾是否屬於氣象災害?
去年底至今年初的近20多天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接連出現兩次大范圍、持續的霧霾天氣。霧霾到底屬不屬於氣象災害?對此,有專家認為霧霾不屬於氣象災害,也有專家認為,不同類別的霧霾應該區別對待。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柴發合表示,我國《氣象法》中對“氣象災害”的定義中並未包括“霾”。
資深環境法專家呂忠梅也認為,如果將以氣象變化方式表現的污染——“霾”定義為氣象災害,那麼大氣污染的其他形式如酸雨、光化學煙霧等,是否都要定義為氣象災害?
“如果這樣,幾乎所有的環境污染都可以納入‘自然災害’的范疇。”呂忠梅表示,這拾分荒唐。
而中國工程院院士徐祥德則認為,霾是壹種天氣現象,是復雜的氣象條件加人為污染造成的。他說,氣象災害由氣象因素、孕災環境、承災體叁方面構成,叁者共同作用才構成氣象災害。
“霧霾等天氣現象不能等同於氣象災害本身。”徐祥德說。
國家城市環境污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應登認為,根據成因與時空分布特征,霾可以分為叁大類。第壹類是由極端氣象條件引發的跨地區、時段性的區域塵霾;第贰類是由極端氣象條件引發的跨地區、時段性的區域霧霾;第叁類是由不利氣象條件和人為污染引發的局地性、時段性的城市灰霾。
彭應登表示,這叁類霾的發生機理有比較大的區別。第壹類的塵霾和第贰類的霧霾可視為壹種自然災害或准自然災害,是大自然自身運動導致的壹種氣象災害,即使在沒有人類活動的地方也會發生,人類對此類天氣較難幹預。第叁類的城市灰霾主要是人為污染造成的,需通過改變人類活動例如減少污染物排放等措施才可以減輕或消除。
釋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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