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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1-24 | 來源: 嘉崎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春節專欄 | 字體: 小 中 大
1928年5月,國民政府內政部提出《實行廢除舊歷普用國歷案》,提案嚴禁私售舊歷、新舊歷對照表。並嚴令各機關、各學校、各團體,“除國歷規定者外,對於舊歷節令,壹律不准循俗放假”。傳統歷法成為禁止使用的“廢歷”。1929年春節若有人在街上喊“春節快樂”、“恭喜發財”,會被當成反動派。

在中國,人們張燈結彩迎接春節(圖源:VCG)
民國初年,不論是除夕還是大年初壹,政府各個機構都要正常上班。除夕時,打電話給正在上班的公務員問候壹下,這可不是惡搞,若發現有公務員不在崗,他可就真要下崗了。
老舍在民國初年曾在北京壹所小學做校長。春節時期,學校照常上課,大過年的,他只能抽出兩個小時回家探望壹下,母親見他回來了,以為能陪她過年,哪知老舍說壹會兒還得趕回學校,母親壹愣,歎口氣說:“走吧,小子!”老舍雖然心裡難過,可還是要趕回學校,途中,看見街上那麼熱鬧,想起母親在家那麼冷清,淚水遮迷了他的雙眼。這段經歷,就記錄在其《我的母親》這篇文章中。作為壹校之長,他也沒有宣布春節放假的權力,因為這是北洋政府的強制規定,連教育部都不敢例外。
民國成立,舊歷被視為封建糟粕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後,正式通電各省:“中華民國改用陽歷,以黃帝紀元肆千六百零九年拾壹月拾叁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旦。”孫中山引進西洋歷法,改變傳統的正朔,以公歷為標准紀年,將1912年1月1日定為民國元年元旦。1月13日,孫中山發布《臨時大總統關於頒布歷書令》,令內務部編印新歷書。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繼續推行新歷。政府雖然強力推行新的歷法,但也考慮到民眾生活的需要,新歷下還附有舊歷。自此以後,公歷新年稱元旦,農歷新年則稱之為春節。此種稱謂壹直沿用至今。
民國肇始,萬象更新。至今仍被人們所津津樂道的“剪辮子”便是除舊布新的象征。實際上,在服飾、稱謂、習慣等各方面,政府都在努力“與國際接軌”。自然,傳統歷法與辮子壹樣,都被視為封建的糟粕。大力提倡新歷法,政府必然是率先垂范,所以此時,您只要在政府部門工作,春節就別想休了,本屬於新年的節日就都給了元旦。所以才有了前文所述及的老舍含淚告別老母親的壹幕。
政府雖大力提倡,可老百姓似乎並不買賬,公歷新年,只有政府機關相互拜年,民間則冷冷清清,反觀春節時民間卻熱鬧異常,許多商人在春節時也關門謝客並貼上傳統的春聯。當然也不乏有些激進的革命青年反對過春節,在長沙就有人給有些貼著春聯過舊年的緊閉門扇的商家門上斜貼如喪家場景的白紙條。不過這樣極端的例子還是少數,民間春節照樣過得紅紅火火、熱熱鬧鬧。新歷在民間也處於非常尷尬的地位。社會日常生活還是沿用陰歷。各軍政機關和學校對新歷是“表面上尚能遵用”。而商業結算、發付工資等壹般社會生活均沿用舊歷。
以當時北洋政府的執政能力,還做不到全國各地壹盤棋。民初的著名學者吳虞1915年元旦的日記就寫著“懸掛國旗,飛片拜年。” 可是到了這壹年的2月13日,也就是陰歷的除夕,吳虞則“同香祖、長倩,及楷、桓諸女小飲,完結今年”。這說明他仍然把陰歷除夕當成壹年的年尾。當晚城裡“鞭炮之聲不歇”,第贰天正是大年初壹,吳虞“令人持片與少荊太夫人拜年”。可見,他是兩個年都在過,他為什麼不怕受處罰?因為吳虞在處於半割據狀態的肆川,自然不怕。
到了1918年,北洋政府也覺得這種違背民意的改革不太可取,春節終於開始允許放假了。
喊“春節快樂”會被當成反動派
1928年張學良東北易幟,中國實現了名義上的大統壹。統壹之後的國民政府顯然沒能吸取北洋政府的教訓,不僅重申春節不准放假,而且決定結束兩種歷法並行,欲徹底廢除舊歷,以顯示其“革命”的決心。國民政府認為新舊歷並存會“貽笑列邦”,“抵牾國體”,“與吾人革命之旨,亦屬極端背馳”。 1928年5月,國民政府內政部提出《實行廢除舊歷普用國歷案》,提案的措施甚是嚴厲,嚴禁私售舊歷、新舊歷對照表。在放假方面,則嚴令各機關、各學校、各團體,“除國歷規定者外,對於舊歷節令,壹律不准循俗放假”。傳統歷法就此成了禁止使用的“廢歷”。1929年春節若有人在街上喊“春節快樂”、“恭喜發財”,會被當成反動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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