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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13 | 來源: 名友亦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2月13日表示,救國團的成立有其歷史背景亦有過貢獻,若有占用國家的財產仍要返還,但追討國民黨黨產應該就事論,勿無限上綱。

台灣政府對國民黨不當黨產的追討方式備受爭議(圖源:中央社)
台灣最高法院判定救國團使用的“志清大樓”應返還國家、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4日也將召開“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聽證程序。
親民黨團對此表示,救國團的成立有其歷史背景,從成立開始就獨立於政黨之外,參加救國團的活動更是許多1950至1970年代人的共同回憶。國產該還就還,但追討國民黨黨產也應就事論事、兼顧程序正義,不能無限上綱。
親民黨團強調,過去救國團對於培養時代青年的功能與貢獻不能抹煞,成立60多年以來,提供青少年教育性、公益性、服務性、健康性方面的輔導,也培育了許多優秀的青年。救國團的成立有其歷史背景,不論是稱為“叁民主義青年團”或是“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都是為國家訓練、培養人才,並不是為政黨培養人才。親民黨團認為,救國團若有占用國家的財產,“該還就要還”,但追討國民黨黨產要公正透明,合情合理,而不該以清算斗爭的報復心態為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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