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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13 | 來源: 謝平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科學術語“物種(species)”來源於拉丁文中表示性狀或現象的壹個詞(Offenberger, 1999)。物種是生命存在與繁衍的基本單元, 它既有相對的穩定性, 又有絕對的變化性。如果它亙古不變, 便沒有生物界的進化, 但它也不能轉瞬即逝。只有當人們試圖對生物界進行分門別類時, 才不得不思考如何對物種的內涵進行合理的界定。
壹、關於物種劃分的困惑
關於物種, 達爾文(CharlesRobert Darwin, 1809–1882)曾說:“沒有壹項定義能使壹切博物學者都滿意; 然而各個博物學者在談到物種的時候, 都能夠模糊地知道它是什麼意思……。關於‘變種’這個名詞,幾乎也是同樣地難下定義……。華萊士認為動物可以分為肆類: 即變異類型、地方類型、地理族即地理亞種以及真正的、具有代表性的物種” (Darwin, 1872)。

Dobzhansky (1951)認為: “動物和植物分類學家利用有機體變異的不連續性來給生物進行分類和定名……, 分類的范疇是學者為了自己的方便而設計的結構; 在這種意義上, 它們有時候被認為是‘武斷的’或‘主觀的’……; 但是有些分類的類群, 特別是種和屬, 分類學家通過精心努力, 而使它們和壹些大小不同的孟德爾式群體盡可能緊密符合”。
Barton等(2007)指出: “人們普遍承認種的劃分是真實的。而通常存在爭議的是較高層次的分類階元, 如屬或科。類似地, 人們往往不清楚壹個種內的不同形式是否應該分為地理種或亞種, 卻通常很清楚生活在任何壹個地方的生物體應該怎樣歸到種裡”。
壹些唯名論(nominalism)者則宣稱, 物種只是人們給特定類群的生靈所取的名字而已, 人們給物種所畫的線也不代表任何生物學的基本分界點, 因此, 物種僅存在於人的大腦中, 不過是壹種命名抽象或精神抽象而已(Gregg, 1950)。而實用主義(pragmatism)者認為, 物種在概念上是真實的, 為了我們的便利與實際應用而存在(Dupré, 2001)。
贰、強調不變性的物種概念
物種被視為特征明顯的、不變的實體, 物種由關鍵的性狀確定, 通過這些特征可以自動劃歸類似的個體。這種觀點的起源可以遠溯到柏拉圖(Plato, 約公元前427年至公元前347年)的理念論哲學, 按照這種哲學, 物種被認為是壹種比構成它的個體更深層次的存在。確定物種本質的是理念化的形式或結構, 而不是任何壹個個體的表面性狀(Bowler, 1989)。可以認為, 柏拉圖強調了物種的絕對不變性, 它由本質(essence)所決定, 就像化學元素壹樣。如果按現代的知識來理解, 柏拉圖所說的理念化的形式或結構就是由DNA所編碼的形式或結構。

叁、強調變異性的物種概念
1.拉馬克——生物之間存在不可分割的連續性
拉馬克(Jean-Baptiste Lamarck, 1744–1829)認為物種只是壹個人為的概念, 事實上並不存在。根據他的用進廢退理論, 所有生物應該存在壹種不可分割的連續性, 如果收集足夠的標本來填補物種之間形態上的缺失, 就可以看出生物界是壹個由壹連串連續的過渡形態聯結在壹起的整體。既然所有物種都處在壹個連續變化的過程之中, 也就無所謂物種的滅絕, 有的只是從壹種形態轉變為另壹種形態(Shi, 2010)。顯然, 拉馬克過分強調了物種的變異性而忽視了物種的相對穩定性。-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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