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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2-18 | 來源: 吳桐博客 | 有2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離婚 | 字體: 小 中 大
相比起美國繁瑣漫長的離婚手續,在中國離婚未免太容易,而這也在壹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國離婚制度的輕率。壹位旅美作家的撰文稱,在美國離婚太容易了。

中國人為分房扎堆離婚
文章稱,回國遇到壹對夫婦鬧離婚,很熟的朋友,原以為就是那麼壹說,都在氣頭上,拖拖過去了。沒想到第贰天人家說離完了。
“離了?”
“離了。”
“這麼快?”
“可不唄,正好沒人,不用排隊立刻辦,卡卡壹蓋章,兩分鍾完事。”
“哪兒辦的?”
“結婚登記處。”
“不用上法院?”
“離婚上什麼法院啊,又沒財產糾紛,登個記不就完了嘛……”
聽罷我徹底驚呆了,整個人完全hold不住了,竟然半天都沒咂麼過味兒來。或許在紐約生活的太久,對家庭的看法已今非昔比。家庭是社會經濟基本單位,等於壹個“無限公司”。其功能首先是促進該公司生產力的發展,最大化追求家庭共同利益,以及由此為基礎的社會地位和話語權。由於家庭利益可以繼承,因此家庭應該相對穩定,以利財富的再生產。反過來說,如果家庭過於脆弱,輕易瓦解,必將導致社會生活動蕩,社會管理成本增加,以及更多不可控因素的發生,比如婦女權益保障,是否出現新的貧窮,以及兒童教育問題。
紐約作為壹個成熟的資本主義都市,它在離婚管理上拾分審慎,力圖維系家庭穩定和社會穩定。首先,離婚不會到結婚登記處辦理。明明管結婚,怎麼又管離婚?在社會學上,結婚離婚是完全不同概念,根本無法放在同壹機構處理。離婚要比結婚復雜得多,涉及各種法律規定,怎麼能交給結婚登記處的大媽辦呢?
其次,紐約州離婚必須經法庭判決方能生效。協議離婚或非協議都壹樣,都得向法庭提出申請。結婚屬公司注冊,壹張白紙。離婚是公司解散,涉及各方利益,必須按法律規定對利益分配仔細審核,判定任何壹方的合法權益得到尊重後才能生效。這才符合家庭存在的意義,才能盡量保障長治久安的結果,才是適合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築。
此外,紐約對離婚設有叁個月冷靜期,即便雙方談好條件同意離婚,狀子交到法庭後叁個月沒人搭理你,叁個月後法庭才開始排隊審理。這是故意的,就為給雙方冷靜思考的時間,壹半離婚案都在叁個月內撤訴。實踐證明冷靜期對保護家庭穩定功不可沒。順便壹提,紐約連結婚都有24小時冷靜期,壹天內悔約可撤回申請,不算離婚。
中國目前已是市場經濟初級階段,與美國無本質區別。家庭的作用和功效,對社會的正能量意義也拾分類似。而當下輕率的離婚制度遺傳於往日計劃經濟時代,與今日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越來越不適應。離婚過於草率,家庭過於脆弱,都將破壞社會生產力的再生產,造成新的不公平,極大增加社會管理成本,並給納稅人帶來額外負擔。這種不負責任的離婚制度幾乎可與聲名狼藉的賭城雷諾,或巴哈馬群島那種松散國家相提並論,是文明的負能量,與中國國際地位並不相稱。家庭是私有制的起源,保護家庭就是保護市場經濟基礎,中國當下輕率的離婚制度已到亟需改革的時刻了。-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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