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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3-08 | 來源: 王書童博客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廣深港高鐵香港段計劃於2018年第叁季度通車,但“壹地兩檢”方案仍未出台被問到中國內地及香港高鐵壹地兩檢的商討進度時,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王光亞王光亞表示,3月中旬兩地會就壹地兩檢進行商討,“應該說會有進展”。
王光亞3月8日在北京就香港事務表示,特首選舉及回歸20年是香港和國家的大事。他就特首選舉的問題提出叁點說明,包括特首選舉事關中央,中央對選舉事情表示關注是情理之中,無可厚非,亦是中央的職責所在。

壹地兩檢設計內地人員在香港境內執法(圖源:VCG)
他表示,對特首的4個標准,包括愛國愛港、中央信任、具管治能力及港人擁護,這些標准是壹貫已有,不是今天才有。他還說,中央希望是特首選舉能依法依規順利進行,能選出符合中央要求的特首。
至於壹地兩檢是否會以協議的方式進行,王光亞無回應,他亦無回應是否需要修改《基本法》,以及有無信心方案能獲得香港人支持。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則表示現時與特區政府商討“壹地兩檢”進展順利,有結果時會向大家公布。
對能否在高鐵通車前落實措施,他認為應該無問題,如果要做“壹地兩檢”,內地相關部門應到西九龍總站做檢查,站內自然會有壹個范圍。高鐵香港段“壹地兩檢”方案的設計原意,是希望在香港的西九龍總站壹並設置香港和內地的邊檢設施,讓旅客可壹次過完成兩方的出入境手續,使通關程序更加便利。由於這壹方案涉及內地人員在香港境內執法,香港社會有意見憂慮這壹方案會影響“壹國兩制”。
香港政府早前表示,會爭取在任期於2017年6月底結束前解決“壹地兩檢”問題。至於具體程序,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認為,方案會引用《基本法》第18條,通過香港本地立法的形式把內地出入境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叁,由此使該法律在香港實施。
早前有消息透露落實高鐵壹地兩檢的其中壹個方向是用兩地協議方式,經過人大通過再以合法方式落實,例如本地立法,情況可以參考深港西部通道的安排。而西部通道是由由中央授權港方人員進入內地執法,當時沒有修改《基本法》附件叁。-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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