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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3-11 | 來源: 網易新聞中心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協副主席張抗抗關注的話題包括提高稿酬個稅起征點、民營實體書店生存之困等。對於壹些問題,張抗抗曾多次提交提案。她對記者表示,拾伍年來,提出的問題有部分得到解決。“對於那些自己認定有價值的提案,必須堅持”。

★新聞內存
稿酬擬實行按年匯總納稅
工資薪金、稿酬等勞動所得個稅征收調整,壹直備受關注。全國政協委員張抗抗曾多年關注作家稿酬等個人所得稅政策問題。她認為,工資薪金個稅起征點壹再調整,而同樣作為勞動收入的稿酬征稅方式卻未變化,降低了以稿酬為主要收入的作家收入水平。
3月7日,在拾贰屆全國人大伍次會議舉行的記者會上,財政部部長肖捷表示,個稅改革基本考慮將部分收入項目,比如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等,實行按年匯總納稅。
聲音
作家不同於普通勞動者,不能以年、月、日簡單計算勞動周期。壹些作家歷時幾年完成作品,取得的收入是若幹年勞動的結晶。有的作家作品完成後壹次性取得了較多收入,但分攤到完成作品的期限內,平均收入並不高。目前的規定沒有考慮到作家收入的這些特點,稿酬收入按次納稅,稅負較重。 ----張抗抗
談稿酬
建議將800元標准提高至3500元以上
新京報:你今年上會的提案是什麼?
張抗抗:我今年提交的仍然是關於我國稿酬個人所得征稅政策改革的建議。此前叁年連續提了這方面建議,這是第肆次提出。
自1980年起實行稿酬所得費用扣除800元與20%的規定,至今已近37年。這些年裡,工資、薪金收入納稅起征點上調了兩次至3500元。我擔任中國作家協會權益保障委員會副主任,了解壹些情況,曾多次建議國家財稅部門以財稅改革為契機,充分考慮作家創作與獲得收入的特點,對稿酬個人所得征稅政策進行改革。
新京報:作家這個行業具有特殊性?
張抗抗:是的,現有規定沒有考慮作家稿酬收入的周期性和波動性。作家不同於普通勞動者,不能以年、月、日簡單計算勞動周期。壹些作家歷時幾年完成作品,取得的收入是若幹年勞動的結晶。有的作家幾年沒收入,作品完成後壹次性取得較多收入,但分攤到完成作品的期限內,則平均收入並不高。目前的規定沒有考慮這些特點,稿酬收入按次納稅,因而稅負較重。
新京報:你的建議是什麼?
張抗抗:首先,必須科學計算並設計稿酬納稅費用扣除項目與標准,在可能的情況下設置壹個較高的扣除比例。建議將現有800元的標准提高至3500元以上。另外,考慮作家的創作特點,將其作為特殊行業,允許稿酬所得在幾個年度內平均後,再計算應納稅數額。
談編劇
編劇應該和導演壹樣受尊重
新京報:近期,壹些編劇呼吁正視影視圈亂象。你怎麼看編劇地位?
張抗抗:這個現象本末倒置已經好多年了。觀眾看電影連編劇是誰都不知道,壹部電影放映時,好像和編劇沒關系。編劇是壹劇之本,對編劇勞動不尊重,實際是對文化不尊重。這樣的現狀是注重利益而漠視文化的結果,編劇應該和導演壹樣受到尊重。
過去是編劇被導演所支配,現在變成導演被投資人所控制。壹些影視劇劇情連自圓其說都做不到。編劇很難體現自己的意願和創作個性。此外,電視劇編劇還會遇到被抄襲的情況。-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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