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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3-23 | 來源: RFA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新加坡 | 字體: 小 中 大

2017年3月18日,新加坡90後博客韓慧慧(中)與30名公民戴上口罩,到芳林公園沉默抗議沒有言論自由。(照片來自韓慧慧臉書)
被新加坡當局控告召集非法集會及發表反政府言論的博客韓慧慧,上周六(18日)與數拾名公民到芳林公園,抗議政府打壓言論自由。就總檢察署或提出6項指控,韓慧慧准備發出道歉聲明平息事件,不過,韓慧慧埋怨被新加坡當局得寸進尺,不斷將要求條件升級。(海藍報道)
韓慧慧周壹(20日)對本台表示,她與大約30名公民,上周六戴上口罩在芳林公園沉默抗議,為表達新加坡沒有言論自由,抗議從下午4時至7時結束,期間有數名便衣在旁監視,沒有阻止集會,另有外國傳媒到場采訪。
至於總檢察署要求道歉及刪帖壹事,韓慧慧指出,律師上周透過電郵向總檢察署查詢此事後,現時該部門與她直接透過電郵談判,他們要求她發出7篇文章,內容包括韱悔道歉、澄清法官公正及否認政治迫害等。現在的重點是要該網民不認為事件是政治迫害,他們要求把帖文內“政治”兩個字刪掉,並且要她在所有社交媒體包括臉書、部落格等,貼出該7篇文件。
韓慧慧說:總共有7篇,2篇是那6項指控,然後有1篇要我講我韱悔、後悔和道歉,另外4篇就是講說不是政治迫害,還有2篇講的法官是公正的,不是政治化。
她又指,該部門愈來愈多要求,今天發電郵規定她在下午5時至6時,最多網民瀏覽網帖的時間貼出,此外,原本說道歉3天,現在加至7天。目前她有技術困難,因為部落格上載文章要付費,她屬於免費帳戶,只能逐只字打上去,沒法把7篇文件上載,正與該部門討論如何進行。雖然今天是道歉期限,暫時未貼出道歉帖文,總檢察署沒有催促她,但他們沒有再要求她刪掉國家法院拘留室的帖文了。
新加坡人權尊嚴組織(Maruah Singapore Human Rights NGO)主席梁實軒指,芳林公園是唯壹合法可以進行抗議的地點,但韓慧慧在這裡被指非法集會而判刑,現在面臨被指控藐視法庭,因此周六他們到該公園,抗議新加坡沒有言論自由,他們全程保持沉默,沒發表演說。
梁實軒說:剛剛這幾天,政府要告她(韓慧慧)6項藐視法庭,他們戴上口罩表示現在不只在芳林公園不可說話,現在用新法令來告人民,更加不能夠說話。
韓慧慧上周壹(13日)接到新加坡總檢察署(Attorney-General's Chambers)的來信,指有意以藐視法庭罪起訴她,她面臨6項指控。每項罪名將被罰款不多於10萬元坡幣,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如她7天內不刪除多則藐視法庭的貼文,以及發表道歉聲明,才會采取法律行動。翌日,內政部亦向當地傳媒反駁韓慧慧的網帖有關拘留室的內容失實。-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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